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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章 刺客信条二

第1042章 刺客信条二 (第1/2页)

几位NPC男爵、子爵也上前试探,只是长剑巍然不动!却不知霜城之中,还有什么人能有如此实力?
  
  见暮光子爵返回,一名子爵指指长剑:“暮光老弟,你可愿意来试试?以我愚见,这一柄长剑,非侯爵实力无法拔出!若想使用,至少也要中品侯爵以上力量——还必须是物攻系、力量型的战职!”
  
  暮光老大上前一把攥住剑柄,单手发力,已经把长剑握在手中:“我也无法使用!还差十点力量!”
  
  刚才请他试拔长剑的子爵惊呼:“难道你的力量已经超越子爵的等阶?无怪乎你作为冒险者能够首先在霜城拥有产业!兄弟坎帕斯子爵杨永兴,暮光老大,咱们哥们兄弟,日后可要多亲近亲近!”
  
  这一下试探,现场的各位NPC子爵、男爵都已心中明白:这位暮光子爵,毫无疑问,其实力堪称霜城侯爵之下的第一人!那些中品、上品子爵,绝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坎帕斯子爵的态度,也足以证明暮光子爵的实力折服了他。
  
  又一名子爵道:“兄弟南山男爵乌蒙夫。暮光老大刚才追出门去,可曾看到那个刺客?”
  
  杨永兴道:“大家不要站在门口影响生意,一同到卡座中详谈如何?刺客好歹留下武器,咱们不愁没有线索找到他!”
  
  此人说的有理。只是找到刺客又能如何?这一群人,连冒险者带NPC,连刺客留下的武器都无法使用!更何况赫尔墨斯这位正牌神仙都没能留下对方,找到了,谁还敢打上门去吗?
  
  暮光老大叹口气:“恐怕找到此人也拿他没办法。而且,据我所知,一个真正的刺客,其武器都是秘而不宣的!此人实力强劲,我不是对手,所以真要是找到此人,恐怕还会对诸位不利——在下的想法,是我个人暗里试探,就不劳烦诸位了!这一杯水酒,我先干为敬,谢谢大家!”
  
  几个NPC子爵男爵又怎么会没想到这些?只是大家刚才一同把酒言欢,这时候有事,不帮着分析一下情面上过不去而已,听了这话,都是默然点头。
  
  苏老大组起核心团发图:“度娘下这句刻在剑身的话语,看看可有线索!”
  
  这把剑属于轻型单手剑,虽然大家的力量都不足以使用,但轻剑的速攻造型无法改变:剑身狭长,剑颚圆润,无任何多余的装饰,只在靠近剑颚的地方阴刻着五个小字:浩浩乎沫水。
  
  沫水,古代河流名称,即今日之大渡河。
  
  沫水剑,无线索。
  
  金刚猫度娘的话是‘浩浩乎白水’:“齐桓公出游,遇宁戚。宁戚击打牛角作歌唱道“浩浩乎白水”。桓公觉得这人很神奇,于是让管仲去查看一下怎么回事。管仲找到那人,又听到那人唱道:“浩浩乎白水!”管仲听了很茫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向齐桓公报告,思来想去十分郁闷,在家里憋了五天都不敢去上朝。他的婢子问道“您在忧虑什么”管仲道:“这不是你可以知道的事情。”婢子道:“你听说过当年的姜太公么他七十岁了还能杀牛,八十岁当上天子的师傅,九十岁被封为齐国的诸侯。这么看来,他年纪虽大,可并不是老糊涂。再看伊尹,他的出身只是有莘氏女儿陪嫁的奴隶,最后却成为辅佐商汤治理天下的三公之一,这么说来,他虽然出身卑贱,却不能因此而鄙视他的能力啊;再说到皋陶之子伯益,五岁就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这么说来,你也不应该因为对方年幼不懂事而忽略他的智慧和才干;而骏马駃騠,刚出生第七天就能跑的比成年母马还快,如此说来,虽然对方貌似弱小,也不应该因此而轻视啊。”言外之意:你怎么能因为我的身份轻视我的智慧?管仲明白自己不该轻视婢女的才华,于是解释:“是这么回事:那天大王让我去查看那个唱歌的乡下人宁戚,见到之后,他却只说了一句话:‘浩浩乎白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去回复君上,真是伤透了脑筋呀”。婢子说“《诗经》里面不是有诗云:‘水浩浩然盛大,鱼育育然相与而游其中,如果国君来召我辅佐国政,那我就像被钓离水面的鱼一样,不能再回到水中;而如今国家还没真正稳定强盛,我又怎么能袖手旁观安之若素呢
  
  巴拉巴拉一长串儿,大伙儿明白了,这两句话中间的河流名称不同,但都是‘怀才不遇’的意思:白水是古时候的河流名。
  
  一个怀才不遇的刺客来刺杀冒险者付诸东流?问题是以这人的实力,真要是想杀付诸东流,只需要早一点动手,付诸东流绝对跑不掉啊!他又为什么‘做事留一线’呢?
  
  这事儿没整明白,王越来了!
  
  王越现在不单是十三太保之一,也是少年阿飞的师傅。大伙儿赶紧请了王越上座。阿飞奉茶:“不知师傅前来有何吩咐?”
  
  王越道:“刚才听说,铜橙酒吧来了刺客。虽然刺杀未能成功,但是刺客居然在赫尔墨斯的威能下逃离此地。不知刺客可曾留下什么线索?”
  
  阿飞很老实的回答:“师傅,刺客留下一柄剑!”
  
  “剑呢?”
  
  暮光子爵上前:“前辈,剑在我手中。”
  
  王越眼睛一翻:“你能拿得起刺客留下的长剑?”
  
  “前辈,这把剑十分沉重。晚辈虽然能拿得起来,却无法使用。此剑对力量的需求太高。我等正在研究此剑的来历。您请看……”
  
  接过长剑,王越手指轻抚剑锋:“此剑名为沫水。春秋战国时候,齐桓公答应和鲁国在柯地会盟订约。桓公与庄公已经在坛上订了不平等的盟约,曹沫手持匕首胁迫齐桓公,桓公的心腹大臣中没有人敢动手,他们问道:“你想干什么”曹沫道:“齐国强鲁国弱,而贵国侵犯鲁国也太过分了。现在齐国、鲁国是相邻的国家,大王一定要考虑考虑这件事!”桓公于是答应全部归还鲁国被侵占的土地。桓公说完话,曹沫就扔掉匕首,走下盟坛,朝北回到群臣的位置上,脸色不变,言辞从容如故。桓公大怒,要背弃自己的誓约,管仲道:“大王不可如此。贪图小利来使自己快意,在诸侯中失去信义,失去各国的帮助,不如给他。”这样,桓公就割还了侵占的鲁国领土,曹沫在三次战役所失去的土地,全部都回到了鲁国。回到鲁国的国都,鲁庄公便使人千金求购了一柄旷世名剑,将‘浩浩乎沫水’五字刻于剑身,改剑名为沫水。这柄剑,就是春秋时候最为着名的五名刺客之一,曹沫所用的沫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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