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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离别时 第十四章 理由

第一卷 离别时 第十四章 理由 (第1/2页)

十年前,苏格兰,大公鸡,妹妹……
  
  苏格兰躺在床上,一条一条地回想着和自己的过去有关的信息。
  
  线索越来越明朗了。
  
  十年前走失的——家里有妹妹的——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况且还有“苏格兰”和“大公鸡”这两个虽不明确但也可以当做参考的条件在。
  
  如果去找的话,应该很快就能找到。
  
  可找到之后呢?
  
  苏格兰并不讨厌自己现在的生活,他喜欢当猎人,也喜欢在森林里生活。而且,他已经走失整整十年了,他原来的那个家庭还会有人记得他吗?即便记得,失忆了的他又还能融入那个家庭吗?
  
  十年的时间,应该足够把亲情冲淡了吧。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鼻腔中满是那令人心旷神怡的清香味。
  
  在擦洗了一遍身体后,小鱼儿身上的那股清香味便更加浓烈了,只要呆在身边就能闻到。
  
  苏格兰翻了个身,脑袋枕着手,睡在一旁的小鱼儿立马往他怀里钻了过来,脑袋一抬,枕在了他的胳膊上。
  
  这丫头睡觉都睡不安稳。
  
  他看着熟睡的小鱼儿,又想起了那个模糊存在于自己脑海里的“妹妹”。
  
  还是回去看一眼吧,至少要确定那个“妹妹”现在过得怎样。
  
  而且,他还有一件事想要查清楚。
  
  他,为什么会失忆?
  
  是有人在害他,还是因为意外?
  
  一般来说,会有人失忆到连语言都忘记么?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语言,而且即便是同一种语言也会有口音,地方上的语言习惯等等差异——可以说,只要能说话,即便是走失加上失忆这样的情况也能很快就确定大概的家乡区域,何至于这样一点一点的收集线索,然后苦苦思索。
  
  就这点来说,苏格兰觉得自己的失忆倒更像是人为的,而且让他失忆的那个人就是不想让他回到自己的家。
  
  直接杀了自己不好么?为什么还要大费心思地把自己弄失忆到连语言都忘记的程度,然后送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森林里?
  
  难道对方有什么不能杀自己的理由?
  
  不想杀自己,只是想让自己离开不能回来……也许自己的回来会伤害到某些人的利益?或者说对方让自己离开其实是为了自己好?难道是什么家门被强敌所灭,临死前的父母喂孩子吃下了会失忆的药然后一掌拍飞了孩子,希望他好好活下去,不要报仇,平平安安过完一生……这样的经典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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