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纹
遗纹 (第1/2页)两匹马沿着野道往南跑了约莫两个时辰,中间歇了一次,喂了马喝了水。陆承宗从马背上翻下来的时候膝盖有些僵,他站在路边压了压腿,目光一直扫着前方。
野道与官道之间隔着一片低洼的草甸,从这个角度望过去,能看见官道上的车马轮廓在远处移动。他数了数,往南方向有五辆骡车、三匹快马,间距不一。如果陈选和那个灰袍人混在其中,从野道上看不清。
他正要翻身上马继续走,周平在路边蹲了下来。
“千户。这里有拖痕。“
陆承宗走过去。周平的指尖指着一处草丛边缘的断裂,几根枯草从根部被压弯,倒向一侧,泥地上有一道浅沟,约莫半尺宽,向野道侧面延伸出去,消失在几棵矮树后面。那浅沟的边缘有几滴暗色的点,已经干了,颜色发黑。
陆承宗蹲下去,指尖碰了一下其中一滴暗点。干了,发硬,指甲盖能刮下一层薄薄的深褐色碎屑。他捻了一下,指腹上的触感是涩的。
血。
“从官道方向拖过来的。“他沿着那道浅沟的走向往前走,矮树后面是一片低洼的灌木丛,枯枝密集。他拨开几根枝条往里走了三四步,灌木丛中间有一块被压平的空地,野草倒伏,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圈。
一个人仰面躺在圈中央。
青衫,瘦长身形,左侧眉骨上方的位置有一道浅疤。眼睛是睁着的,看着天,两只手摊开在身侧,掌心朝上,手指微屈。嘴巴半张着。
陆承宗在距离他两步远的位置停住了。没有再看第二眼就确认了那人是陈选。
他没有立刻走近,先蹲在原地观察了一圈周边的环境——灌木丛的枝条有几处断口,断口的朝向是向外的,像有人从里面拨开枝条出去,力道很猛。空地边缘的泥地上有一片杂乱的靴印,靴印的尺码不大,但鞋底的纹路细密,和他在营里见过的石灰粉脚印一致。
他站起来走近陈选,蹲在他右侧。陈选的面色已经不是正常的肤色了,灰白带青,嘴唇边缘有一道紫痕。他的后颈向右侧偏折了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像被人扭了一下之后没有回正。
陆承宗伸手翻了他的领口。后颈第三节颈椎的位置有一处浅凹痕,表皮没有被割开,但皮下有明显瘀青,形成一道暗紫色的按压印。他用指腹轻轻按了按那个位置——骨头松动,韧带已经断了,和手劲大小以及入力的角度有关。
他放下陈选的领口,坐回自己的脚跟上,看了几息。
然后他站起来,把陈选身上的青衫前襟解开。衣襟内袋翻开朝外,袋口的布边被扯出了毛边,像被人用力翻过。其他口袋也都是翻出来的状态。靴子也脱了,左右两只都卸下来了,靴口朝下倒扣在地上,鞋底粘着干泥巴。
“东西被搜过了。“他侧头对周平说。“他带着的东西,全部被取走了。找到他的时候身上的口袋和靴子都是空的。“
周平蹲在灌木丛外侧没有进来。他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人,又移开目光,像不太愿意多看。“是那个人干的——手无茧的?“
陆承宗没有立刻回答。他重新蹲下来,这一次近距离地看陈选的双手——手指没有明显的外伤,指甲缝里有干泥,掌心有几道旧茧,是常年握笔写字的文人磨出来的。但他在陈选的右手食指和中指之间发现了一个细小的痕迹——两指之间夹着一小块碎纸片,纸片只有指甲盖大小,边缘撕得不齐,像是从什么东西上撕下来之后没能取走就攥在了手里。
他用刀尖把那块碎纸片从指间轻轻挑出来。纸片薄而脆,边缘有一道被手汗浸过又干透的深色水渍。纸面上残留着半个字——一个竖钩,像某个字的右半部分,旁边有一小段横线的残痕。
他把碎纸片收进怀里。然后他掰开陈选右手僵硬的手指,从指腹内侧取了一枚指纹。陈选的指纹,完整的,应该留在他手里攥着的那件东西上,但那件东西现在已经不在他手里了。
他又从陈选衣襟内侧的布料上,找到了另一枚指纹,是手指按在布面上用力拉扯时留下的。这枚指纹更完整,指腹的螺纹呈细密的环形,中心偏右,手指修长,力道均匀——和他在李宣册子上拓到的指纹不同。
他取出一张薄纸,把第二枚指纹拓下来,然后从怀中取出之前在铁林陶罐蜡面上拓到的半枚指纹残片——那是李宣在封蜡上留下的——并排放在手心里对比了一下。
方向。旋向。中心偏移。全部对不上。
那枚从陈选衣襟内侧布料上拓下来的指纹,既不是李宣的,也不是陆承宗自己在铁林里那枚陶罐蜡面上拓到的第一枚半指纹。这是第三枚。
陆承宗蹲在那里,把那三枚指纹在掌心里又看了一遍,然后将拓纸分别折好,分开放进衣襟的不同层。他站起来,走到空地边缘,把那处杂乱的靴印也拓了一份——鞋底纹路细密,尺码比他的小半号,脚掌的受力点偏外侧,像是在地面上站了很久的人才会有的磨损形态。
他做完这些之后才重新走回到陈选旁边,最后看了一眼那张脸。瘦长、眉骨上带疤、颧骨高、嘴唇薄,和门卒、伙房老兵、樵夫刻字里描述的完全一致。这个人存在过,真实地存在过——不是名册上一个空洞的名字,是活过两个多月的人。他带人进铁林、埋过罐子、做假账、拿总兵手令出营、在南逃的途中被人截住了。
截住他的人拿走了一切,然后用一种精确的手法结束了他。
陆承宗站起来,把陈选的衣襟拢好,看了一眼灌木丛外侧的那条浅沟。血迹从官道方向过来,拖拽的力道持续但均匀——凶手杀了陈选之后,把他的尸体从官道拖进灌木丛,拖了大约二十步,然后翻遍了他的所有口袋,取走了所有东西,离开。
凶手离开的方向——灌木丛另一侧,枝条断口的朝向是朝外的,有两个方向。一处向外侧的田埂方向,一处向更深的杂木林方向。两处都有靴印,是来回走了两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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