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是经济合同,还是卖身契?
第21章 是经济合同,还是卖身契? (第2/2页)后台导播室里,节目制片人脸色一变。
“她怎么带合同上去了?”
工作人员小声说:“她进场时只说是资料,我们没拦。”
制片人咬牙,“切主持人,别给合同特写。”
可镜头已经扫到了。
直播间观众看见了标题。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弹幕疯了一样滚动。
【卧槽,她真把合同带来了。】
【盛华不是要谈合同吗?谈啊。】
【别切镜头,我要看。】
陈嘉强行保持笑容,“合同问题比较专业,我们节目现场可能不适合展开法律讨论。”
姜眠抬头,“刚才问我违约金三千万的时候,不是挺适合的吗?”
陈嘉一噎。
台下有人没忍住笑出声。
姜眠翻开第一页。
“我用三句话解释这份合同。”
她竖起一根手指。
“第一,公司可以不给我明确资源,但我不能拒绝公司安排。”
第二根手指。
“第二,公司可以要求我为任何负面舆论道歉,不管负面舆论是真是假。”
第三根手指。
“第三,我想解约,要赔三千万。公司违约,合同里没有对等赔偿。”
她把合同放下。
“陈老师,你觉得这是经纪合同,还是卖身契?”
直播间卡了一瞬。
不是技术卡。
是弹幕刷到系统短暂拥堵。
【三句话讲明白了。】
【我听懂了,这不就是公司永远没错,艺人永远背锅?】
【盛华出来解释。】
【不给资源还不准拒绝安排,牛啊。】
【负面真假不重要,先道歉?这就是道歉陷阱吧。】
陈嘉深吸一口气,“你这个说法,可能有些片面。合同双方签署时,你应该是自愿的。”
姜眠点头,“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她拿出第二份材料。
“我签约时二十岁。”
“公司经纪人告诉我,这是行业标准模板。”
“没有给我充分解释三千万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没有明确公司每年必须为我提供多少有效演艺资源。”
“没有说明我的肖像权会在合同终止后继续被授权使用。”
她看向镜头。
“所谓自愿,不该建立在信息差和诱导上。”
“你去买杯奶茶,店员告诉你是标准杯。”
“结果喝完说杯子要赔三千万。”
“你也觉得是自愿?”
台下笑声更明显。
陈嘉脸色有点绷不住。
“可是姜眠,你作为成年人,签字就应该负责。”
姜眠立刻接上,“成年人签字要负责,公司拟合同也要负责。”
“不能只要求弱势一方负责,不要求强势一方合法。”
她身体微微前倾。
“陈老师,我再问你一句。”
“如果合同真的没有问题,盛华为什么不公开回应条款,而是第一时间要求我道歉?”
陈嘉沉默了半秒。
就是这半秒,被无数观众抓住。
【主持人卡壳了。】
【因为道歉就等于认罪啊。】
【她真的把坑拆干净了。】
【盛华这次踢铁板了。】
后台制片人急得拍桌。
“转话题,马上转陆景知。”
耳返里传来提示。
陈嘉立刻说:“我们不妨回到最初争议。很多人觉得,你和陆景知的感情纠纷,本可以私下解决。你选择直播公开,是否也有利用舆论逼迫对方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