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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文字K

头文字K (第1/2页)

别说够不够,只说好不好。
  
  如果非得把每个人用一句话概括,我喜欢这句话。
  
  不知道有谁试过轮流跳进澡堂子里早晨刚放水的冷和热的两个池子。热到汗毛想脱落,那层皮准备自己被剥开的时候,钻进冷水池里,血管带着整个脑壳一起缩紧,尖酸的骂几声“操”,在冷静下来之前再滚进热水池。来回交替的那种滋味很短,五秒?或者十秒,但一辈子忘不掉。
  
  这才有劲,这样活着才有意思。
  
  十七岁,我念技校的第一年。老人头被淘汰,有副模样的人都开始穿起三头大利来的时候。班上一个小子在实习工厂偷做了一把刀,主任发现后扣了全班的实习奖金。我把他揍了,二十来块钱不多,不过,我不喜欢怄着一口气活。
  
  他的哥哥或者他的叔叔,我记不太清,找到我这对我比比划划的时候,我拎着铁锹在操场上追了他几圈。
  
  说实话,我一直用拍的。但当他躺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突然削了下去。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无非是把对头弄几道口子放几两血,我本犯不上削下那层肉。但我还是这么做了,可以说我那时候很冷静。好就好到山顶,坏就坏到沟里,干脆一点,所以我削了下去。
  
  挺可笑,就这样我有了开始。
  
  其实每次我都以为会结束。每次用手指戳着别人的脑袋挑事,我的胸口都喘不过气,每次事情结束,我的胸口也一直会颤到好久。
  
  不过没人会信,如果我说我天生“热爱和平”的话。
  
  我怎么活着只是我的态度,不是我的想法。大概不少男人都与我一样,想法不是态度。幸好,我不是大多数男人之中的一个,我的态度是我自己的态度,仅仅是我自己的,不需要别人逼真的挑剔。
  
  哥们说我是个奇怪的人,就像我开车。这件事挺无聊,居然从没有人愿意坐我开的车,尽管在这群人里面,我是第一个拿到的车票。
  
  原因很简单,我的态度。
  
  司机都是一个操行,头几年上车,眼睛一直盯着挡风玻璃,几点小雨打在玻璃上也会让他们紧张的心脏顶到脑门。而过几年,每个人都学会瞅着身旁玻璃外的人或景打发无聊。
  
  从上车的第一天,我便没有仔细看过挡风玻璃前的路,我只喜欢看着旁边的人群,看着他们对我的眼光。至于是欣赏还是厌烦,这不重要,只要他们在看着我。
  
  这种滋味不错,如果有人学会这个,他永远不会觉得自己累或烦。就是这码事,不论下社会混还是安安分分当个工人、老板,别管自己眼前有着什么玩意。活着就为了左面右面的那群人,一直看着,不会觉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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