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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剑拔弩张

第十二章 剑拔弩张 (第1/2页)

刘云把各种琐事搞定,也打听到了一些信息。此地名叫太平镇,几十年前还隶属于北部的一个王国,是一个主要接待过往商队、旅客的小镇,背靠资源丰富的环风山,当时还是另一片繁盛的场面。
  
  后来天都动荡,沙海南边的沧耳国向北发动战争,虽然战争持续的时间不久,但小镇却成了无主之地。现在战乱早已平息,但各方小型势力割据,争斗不断,镇上的人口不断流失,才变成了现在这番落魄的光景。
  
  刘云这几天一路走来,就没有看到几块农田。平丘虽地处偏远,高等资源匮乏,但一直以来风调雨顺,没有战乱的纷扰,法律健全,制度完善,比起这这个荒漠边缘的小镇稳定太多。
  
  “争斗使得中原的一些大国不断发展,武力强大,活力旺盛……”刘云记忆中,不管是一些讲授知识的老师,还是各种史册书籍,都有很多类似的议论,虽然也有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等描述,但刘云始终对前者的印象更加深刻。
  
  就像小时候面对每一个比他强壮的霸凌者一样,刘云对于争斗一事也不曾有过畏惧。每次争斗之后,事情总能有所好转,要么是霸凌者受到教训,要么就是被他守护的人能站起来反抗,而他自己,总能得到成长,这或许就是他从不畏惧争斗原因吧。
  
  同样的,对于战争,他也总是对好的一面印象深刻。对于争斗带来的破坏和毁灭,就像他抗争中留下的伤口一样,永远也阻止不了他。“不过,这个镇子是有一点荒了……”
  
  “天都发生过动荡?不知现在和书上描述的有多大差距。”刘云看的书有一定年份了,不知是动荡前还是动荡后写的,一切得到了才能知晓。
  
  从这个地方去天都一般有三个选择,一个就是酒店掌柜说的去往郡城坐飞艇,也是最快的选择,不过飞艇数量稀少,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
  
  二是往一直往北走,直到绕过沙海,不过路途遥远,想要到达天都至少得有一万里。
  
  三则是和沙溪队一起,缴纳大笔的金钱,由赶沙的人护送,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所谓“沙溪”,是这片荒漠周围特有的存在,自古以来就穿行在这茫茫沙海之中,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之所以称为“沙溪”,是因为这些人依靠的主要工具——沙漠良驹——是一种生存在沙漠中的巨蜥。
  
  这些巨蜥没什么攻击性,不过在沙漠中的生存能力极强,而且体型巨大,速度快,戴上特殊套具,不管是载人,还是驼物都是不错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沙蜥辨别方向,感知水源的能力极强,这也是“沙溪”得以穿越荒漠的最大优势。
  
  “沙溪”由来已久,在沙漠中有好几处落脚的绿洲,不过黄沙无形,沙漠中的地形变幻莫测,想要找到这些绿洲,只有依靠这些蜥蜴。
  
  刘云所在地方的不远处就有一个“沙溪”队,不过前几天已经出发,一来一回至少还得等上两个多月。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的“沙溪”,答案是,方圆三百里没有,更远处还得刘云自己去找。
  
  若是几天前,刘云还不能从天地间吸收能量,那么他没得选,只能是北上,尝试寻找“沙溪”或者去看一看飞艇。
  
  不过现在有了特殊的能力,他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徒步走过沙漠。
  
  现在刘云伤势未愈,如果能坐沙蜥,自然是再好不过,不过没赶上,他也不会去等了。
  
  要想徒步穿越这片沙海,对于刘云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他的伤势。现在他伤势离痊愈还有不小的距离,就连跑动也有可能牵扯到伤口,速度比起刚离开平丘时还慢上不少。沙漠中阻碍虽然不多,但近四千里的距离,至少得一个多月。
  
  现在他吸收能量的速度,大概可以维持他正常赶路的消耗,但对于伤口的恢复,这些能量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如果每天花上大量时间赶路,只靠自然恢复,不知得到何年何月。
  
  “如果停下来,把伤养好……”这个念头刚一生出,就被刘云否决,“那就只有走了。”
  
  在镇上转了一圈,有的店铺还没有关门,刘云把能买到的肉类都买了,生的熟的一起,足有七八十斤,找了个地方全部烤好,用麻袋装了起来,往背上一扛,没有任何犹豫,刘云再次踏上征程。
  
  腿上伤口敏感,刘云保持正常的姿势有些费力,没过一会儿就换了回来,虽然看起来并不明显,但沙地上的脚印还是一深一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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