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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沈喻

第四章 沈喻 (第1/2页)

我初识沈喻是在大学二年级。那时候我二十一岁,而跟我同届的她只有十九岁。
  
  也就是说,她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非凡的气场。
  
  自从那一面之后,我脑子里便萦满了她的影子。作为一个读书读傻的人,我深谙“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道理。于是在追她之前,也曾试着去了解她的背景。我开始跟他们系的老师同学套近乎,拐弯抹角,明察暗访,打听关于她的一切事情。
  
  但刺探来的结果让我更加迷惘,因为她之前的经历简直如同云遮雾罩,谁都无法说清她的来历和背景。
  
  “从来没见过她父母,据说都在国外。”她同班同学这么说。
  
  “刚入学的时候,她是一个人背包来的,没有爸妈陪着送过来。”她同寝室友这么说。
  
  “学生档案是隐私,不能乱查——可是,我帮你瞅一眼吧,别外传啊!”学生处老师对我说。
  
  她从电脑里输入“沈喻”的名字,然后愣在了那里。
  
  “她的登记信息——奇了怪了!”
  
  我赶紧伸过头去,只见档案表格里登记着沈喻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中学信息等等。看她登记的家庭住址,她来自省会淞山市。
  
  接下来就比较奇怪了,后面有一栏叫“户主姓名”。学生一般都还跟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所以大多登记的都是父亲的名字。
  
  而沈喻却不一样,那栏登记的却是她本人的名字。
  
  这还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庭关系”和“紧急联络人”这两栏都空着,只有“紧急联系方式”中有一个淞山的座机号码。
  
  我别的能耐没有,但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扫了一眼就把那个号码记了下来。
  
  “诶?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没有父母信息?”我问老师。
  
  “这些是根据户口本信息录入的,应该还有她户口本的影印件。”老师打开一个链接,果然从系统中调出了她的户口本信息。
  
  果不其然,沈喻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姐妹。
  
  “奇怪,奇怪。”学生处老师使劲摇着头说。
  
  ......
  
  我从学生处告辞出来,试着拨打那个紧急联系电话。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是空号,请……”甜美的女声在我耳边响着。
  
  “干嘛呢?”另一个更加甜美的女声在我背后响了起来。
  
  “啊?!”我惊讶地转过身去。
  
  沈喻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她正背着双肩包,眯着眼睛看着我。我因为转身太猛,差点蹭到她的胸上。
  
  “你……活腻了吗?”她顷刻瞪圆双眼。
  
  “对、对不起……”
  
  因为过于仓促,我都忘了挂断手机,里面的提示音还在不停响着。
  
  “Sorry,thesubcriberyoudialed……”
  
  我刚要挂断,谁知道被她劈手夺了过来。她看一眼手机屏幕上的号码,顿时龙颜大怒。
  
  “早听说你在打听我隐私,一直盯着你呢!看你从学生处出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来打电话就知道你没干好事!”她举着我手机,一副要摔在地上的样子。
  
  “别别,我错了……”我赶紧求饶。
  
  “以后不准再刺探别人隐私,否则有你好看!”她把手机丢给我,然后转身走开。
  
  我心一横,快步追了上去。
  
  “那、那个,你能……”
  
  “不能!”
  
  “你、你能做我女……”
  
  “闭嘴!”
  
  “能做我女、女朋友吗?”我终于把这句话完整地吐了出来。
  
  “滚!”她头也不回,加快脚步朝图书馆走去。
  
  这便是我第一次向女生表白。之后在大学里两年多的日子里,我断断续续,先后又向她表白了八次。
  
  “你烦不烦?”她问我。
  
  “不、不烦。”
  
  “我都替你觉得烦!”
  
  “那估计咱俩对‘烦’的定义不太一致……”
  
  ......
  
  岁月如梭,一晃两年多过去,我和她就这样耗到了大学毕业。
  
  毕业之后她出国留学,我便进了这家文化公司,过着补锅加背锅的日子。
  
  但就在工作第三年的时候,我补锅居然补出了狗屎运。
  
  当时公司准备做一套丛书,可其中有个作者的文笔过于汪洋恣肆,整篇文章错别字连篇。“的地得”用不对也就算了,关键还全部用错。
  
  出书需要一套编辑、校对和加工的工作。但看这两位作者的稿子,“编校加”基本上等于重写,所以同事们都不想接任责编。
  
  就这样,主编又想起我来。
  
  “肯定是本畅销书,你做好了,给你收益分成!”大概也觉得任务过于繁重,主编使劲拍着胸脯给我许愿。
  
  我猜不透主编的意图,于是决定约作者见面聊一下。结果那天来了一个二百多斤,走路都呼哧呼哧喘气的胖子。他侧着身挪进小会议室,然后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塑料椅顿时发出一阵悲催的惨叫,好在它勉力维持,最终还是痛苦地支撑住了超负荷的压力。
  
  “您是……?”我问。
  
  “俺就是‘白小纯’。”他说,“你们主编,是俺大舅。”
  
  “啊……”我愣了三十秒,“您的两本小说,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的地得’……”
  
  “我故意用错的,先锋作者,行为艺术。”他说。
  
  “好吧……”我举手投降。
  
  他有一种“傲慢怼”的本事,我们俩根本无法沟通。我只好毕恭毕敬送他到电梯口,看着他努力把自己塞到里面。
  
  主编正好路过,他朝胖子挥挥手,然后拍拍我肩膀。
  
  “这作家是棵好苗子,小言,我给了你好资源啊。努力吧,有了收益肯定给你提成。”
  
  我只好点点头,看来这本书只能自己帮他重写了。
  
  好在我从小记忆力超群,脑子就跟扫描仪似的,任凭多长的东西,只要看上一眼,立刻就能从脑子里调出图像来。
  
  但饶是这样,我还是花了三个月时间扎进白小纯芜杂的小说里。每天用十几个小时改写,弄得眼睛都快瞎了。
  
  同事们都在窃窃笑我,就连老郑都来劝我。
  
  “要不——算了?不行推掉这份差事得了。”
  
  我摇摇头,推?推给谁去?本来都是大家不做的东西才扔给我的,我就是公司的RECYCLE,我要再不做的东西,就只能永久删除了。
  
  可主编能让我删除他外甥的作品吗?
  
  人算不如天算,虽然耗费了我半年心血,但白小纯的书一炮而红。不仅红了,还很快以高价转卖了影视改编权。
  
  “俺是个胖子,但是个有才的胖子,俺肚子里装的都是才华!”他“啪啪啪”拍着肚子接受采访,说话跟之前一样理直气壮。
  
  我连着出了他两本畅销书,还卖了改编权,主编终于念起我的好,他力排众议,给我分了笔不菲的奖金——当然,他自己拿了更大的一份。
  
  那时候房价还便宜,我靠这笔钱当首付,在城乡结合部买了套一居室的房子。
  
  签了购房合同的那天夜里,我兴奋地哆嗦着,给在国外留学的沈喻打去越洋电话。
  
  “我终于买房了,咱有房了!”我激动地说。
  
  “闭嘴!!你买房干我什么事儿?!”她一句话怼了回来,我都能想象出她鼻孔喷着冷气的样子。
  
  “嘿嘿嘿……”我还是激动地傻笑着。
  
  “有病!”她骂我一句,但没挂断电话。
  
  “我等你回来。”我说。
  
  “回你个头!”她终于啪地一声挂断电话。
  
  “嘿嘿嘿……”我已经习惯了她这种对话方式,所以还兀自拿着话筒,继续不停地傻笑着。
  
  之后其他同事对我的奖金艳羡不已,他们纷纷找主编做工作,最后我还是被调去“善本辑录”这种不冷不热不急不缓的项目里,重新过起平庸平常平凡平淡的日子。
  
  其实有时候吧,挺怀念那个叫白小纯的胖子的。
  
  ......
  
  但有一件事,老天却是的的确确地厚待了我。
  
  那就是沈喻一直没有恋爱,更没有结婚。
  
  这么多年她身边倒并不是没有追求者,但她却一概视而不见。
  
  当初她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时,我每天都提心吊胆,虽然每天都能想出各种办法来联系她,但总怕某天我们之间那条若有若无的线断了。
  
  她也几乎不跟我谈起感情上的事,我的消息、我的电话她也总是回、总是接,但如果想前进一步,她总是理智地回避开来。
  
  我时常也忍不住跟她表白,但总是被她一句话给撅回来。
  
  “我是独身主义者,你知道的。”
  
  或者是——
  
  “你赶紧放弃吧啊,去找个善良体贴能过日子的女孩。我呢,估计前生前世是棵歪脖子树,还是吊死过皇上的那种,所以这辈子不会结婚的。你别再跟我这儿浪费时间了。”
  
  但我百折不挠,屡败屡战,被拒就被拒嘛,被拒是正常的,不拒是不正常的,想开了也就那么回事。
  
  再说,只要她不讨厌我,我就蹲在她这棵树旁边守株待兔怎么了。我还是阿森纳球迷呢,每年都上树等引援是我们枪迷的独特气质。
  
  “要不——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老郑又劝我。
  
  那些日子辛小若刚来公司实习,她坐在旁边冷笑一声。
  
  “切,他这种行为啊,有个专用新名词,叫做‘跪舔’。而‘跪舔’的人呢,就叫做‘舔狗’。”
  
  “狗就狗嘛,狗狗多可爱。”我喝了口可乐,打着嗝说。
  
  辛小若瞥我一眼,脸上露出愤愤的神色。
  
  “你那样子——别侮辱狗狗好不好?!”
  
  “就是嘛,简直无可救药。”老郑慨然长叹后冲我说,“不过,曾经沧海,除却巫山——我有时候还挺羡慕你的,能锲而不舍,守着这么一段感情。啧啧。”
  
  “羡慕什么啊!都是臭直男。”辛小若嘟哝道。
  
  我没再理他们,因为在这段感情里,我也并非总是被动,也常常绞尽脑汁,想出各种话题来吸引她的注意力。
  
  不久之后,就在她国外论文刚通过的那天,我又主动给她打过电话去。
  
  “又找我干嘛?”
  
  “庆祝你一下你论文通过啊。你今天下午还微信通知我的。”
  
  “我的微信里不还有半句话,让你不要找借口庆祝嘛。”她冷冰冰地说。
  
  我一时语塞,这时忽然想起小时候在潴龙河遇到黑船的事,觉得这倒是个新鲜的话题,于是就把它讲给沈喻听。
  
  她在太平洋那头默然不语,我一度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喂,是不是听累了?”我问。
  
  “没有,认真听着呢。”她这次居然语气认真地回答我说。
  
  因为有时差,我怕她真的困了,于是用飞快的语速把小时候那件奇怪的事讲完。语音那边依旧悄然无声。
  
  “还在吗?”我又问。
  
  “在呢。”她终于低声说,然后她又顿了一顿,似乎在想什么事情,但最后她还是说出一句让我振奋的话来。
  
  “咱们俩,可能是同一类人。”她简洁地说。
  
  “什么?”我一下子愣住了——我跟她是一类人?我何德何能,会跟女神是一类人呢?
  
  “见到黑船之后,你有什么变化吗?”她又开口问道。
  
  “毫无变化。”我想了想说,“除了记性好,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这算是吗?”
  
  “说正事儿呢!少耍贫嘴!”她语气听上去有些严厉,我赶紧住嘴。
  
  “那——你们家,关系和睦吗?幸福吗?”她没头没脑地又冒出一句话来。
  
  “……挺好的啊,我爸妈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对我也很好。”
  
  “哦。”她停了下来,想了想,继续又说。
  
  “我想回国了。到时候,你去机场接我吧。”
  
  “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相信吗?我小时候,也看到过一模一样的黑船。”她似乎在使劲压抑着语气里的情绪,“然后,我的家就分崩离析了。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满头雾水,本想继续追问,但在话筒中却听到了她轻轻打呵欠的声音。
  
  “你累了吧?那就赶紧休息吧。”
  
  “嗯。”沈喻语气有些疲惫,她咔哒一声挂断了电话。
  
  后来,我每每想到这段经历,都会觉得十分后悔。
  
  如果那时自己胆子再大一些,再多问一些就好了,起码会搞清楚她心里纠结的原委。
  
  如果之后自己推理能力再强一些,不再那么佛系一些就好了,起码会穷究到底,把黑船事件早点研究通透,那我们或许就能早一点发现悬在城市上空的危机。
  
  ......
  
  不过谢天谢地,沈喻真的回来了,这是我期盼了许久的事情。
  
  她回国的时候,我自然跑机场去接她。为了这个,我还急急忙忙买了辆二手的标致车。
  
  我一直以为她是想查清黑船,所以才回到国内。但她回来之后,却鲜少提及黑船的事。甚至有时我无意提及,她都沉默半晌,然后又想办法岔开话题。
  
  她之前曾说过,黑船发生后,她的家庭便支离破碎了。这句话让我想起当初学生处登记信息里,她独自一人在户口本上,没有父母信息的事情。
  
  我猜,黑船肯定引发了什么不幸,对她打击或许过于沉重——她可能没做好准备,或者还没有鼓起勇气去直面这段往事。
  
  所以,我和她的关系,其实也并没有起太大变化。
  
  沈喻回国后并没有去北上广这些大城市。她回到了魏阳这个区域中心城市,在魏阳大学里出任教职,并一手帮学校开设了逻辑学专业。
  
  我经常跑到学校去找她,据选她课的学生说,她是个不讲情面的严肃型老师,对待学生就像对待我一样冷面无私。
  
  “桩哥,能不能帮我求个情?上次我跟外校女友出去约会,被沈老师点到,要扣我考勤分。”一个姓薛的男生拦住我说。
  
  “我……试试看。”我不好推辞,但也心怀忐忑。
  
  “拜托了!”他朝我作个揖,一溜烟跑没影了。
  
  我抱着电脑,坐在教学楼的楼梯上,又重新看起不久前地狱来客留下来那本册子。
  
  我请影印公司帮忙,已经将册子内容做成了电子版,这样翻起来比较方便,也不会破坏脆弱的原本。
  
  虽然地狱来客跟我提及过黑船的事,但我深知沈喻有些忌讳这个话题,所以并没有将遇到地狱怪人、拿到一本考古小册子的事情告诉她。
  
  我在电脑上翻着影印下来的册子文本,里面关于西夜国的记载,除了这个国家后来万人无踪的内容外,册子里还有一篇《西夜灭蒲犁三国牒文》,看样子是下面的军镇报送给都护府的文书。
  
  我后来查过资料,西夜国是安西都护府的一个小国,但它在唐朝的时候突然壮大起来,还攻灭了附近的蒲犁、德若和依耐三个国家。
  
  但出乎意料的是,西夜攻灭三国后,并未霸占城池或者劫掠财富。他们把三国百姓全部迁到国都呼犍谷城当成奴隶,而且最有意思的是文书上记载着——
  
  “……西夜……尽掠三国铁釜归之……”
  
  铁釜就是铁锅,意思就是,西夜国把三个国家的铁锅都抢个精光,带回了自己的国都。
  
  西夜国也太狠了,不但人都抓走,连做饭的锅都不放过……
  
  我捧着笔记本正在傻笑,忽然听到一串清脆的高跟鞋声传过来。
  
  我赶紧合上电脑,斜着抬头看去,只见沈喻下身穿着齐膝格子裙,上身穿一件白衬衫站在我面前。
  
  她腿上没穿丝袜,两条腿光滑洁白,简直就像刚漂洗出来的丝绸,让我忍不住……咽口唾沫。
  
  “又歪歪呢吧!”她使劲咳嗽一声。
  
  “没、没没……”我连滚带爬站起来,“在看、看书……”
  
  “一说谎就结巴!”她跟我擦肩而过,兀自噔噔噔朝楼下走去。
  
  我仓皇地追上她,周围有几个女生忍不住在窃窃笑着。
  
  “选你课的,有个姓薛的男生……”我边小跑边气喘吁吁地说。
  
  “你是替他求情吗?倒挺忠人之事的。”她半回着头,用眼角余光扫着我说,“杜万芊知道吧?校园一霸,不遵守纪律,我照样扣她考勤分。”
  
  “何必这么斤斤计较,你这样会招人恨的。”
  
  她忽然停住脚步。
  
  “人活着,不是招人爱,就是招人恨。”她说了一半,终于语气有所缓和,“既然你提起这事儿,那就让他写个能打动我的检讨吧。”
  
  “嘿嘿嘿,得嘞。”我心花怒放,不是因为沈喻同意我的说情,而是因为她居然卖我人情。
  
  “你要去游泳吗?我也带了泳具……”
  
  “今天不去游泳了——警局来人找我,他们说有案子需要我帮忙。”她说。
  
  “找你?”我惊讶万状。
  
  “对,不行吗?他们需要逻辑分析。”
  
  这便是沈喻接到的第一起案子。案子是一起连续入户抢劫杀人案。
  
  ......
  
  我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后来的细节,也是高中同学林瑛告诉我的。
  
  林瑛是警局新锐,刚被提拔成刑侦副队长,我们俩高中时候曾短暂同桌过。我还记得那时候她穿着格子裙,留着马尾辫,上来就拿起尺子,拎根粉笔,唰地在桌子中间画出一条三八线。
  
  我目瞪口呆——大姐,这是小学生搞得玩意儿,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幼稚啊。
  
  “我,”她指着我,摇着手指头说,“从来就没跟男生同桌过!”
  
  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又主动拿起桌布,把那条粉笔线擦掉了。
  
  “留着它,袖子上老蹭灰。再说,你这家伙比女孩还腼腆,看上去还凑合。”她卸下心防,把抹布往后面一扔,爽快地冲我说道。
  
  凭着这层老同学关系,我很快也跟警局的人熟络了起来。自从打听到林瑛在警局后,我也时常请这位女队长吃饭,以便探听一些沈喻的动向。
  
  林瑛此时正坐在我对面,她面容清秀,穿着牛仔裤、白衬衫,齐耳短发上有条黑白相间的发带,她胸口衬衫领口处还挂着一副太阳镜,看上去完全没有新晋副队长的样子,倒像个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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