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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第一天工作

第三百四十七章 第一天工作 (第1/2页)

五百毫升的玻璃瓶,也就是一个矿泉水瓶子大小。
  
  北宁下意识地接过瓶子,听到刘叔用温和的声音说道:“这是一种对身体炎症治疗很有效果的药物,虽然目前还未上市,但我想很快就会少量生产,我正好有渠道,你拿去给你朋友服用吧,就算是自身免疫系统出现问题,它也能在一周之内,将炎症控制好。”
  
  北宁愣了一下,他自从知道自己感染了HIV之后,查阅了许多资料。
  
  他看了看手中这个还印着“某某奶茶店”的玻璃瓶,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刘景怀所说的话。
  
  如果真有这种药物,能对身体炎症有效控制,那么HIV感染者的死亡率,将会降低很多,寿命也会增加。
  
  但是,这瓶外包装像奶茶,液体颜色也像奶茶的东西,真的是一种药物吗?
  
  装蜂毒百花水,需要用玻璃瓶,或者陶瓷瓶。
  
  秦旭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瓶子,干脆找了一家高档奶茶店,用玻璃瓶做包装瓶的奶茶店,买了一个空瓶,装蜂毒百花水。
  
  蜂毒百花水的成品药水,恰好与奶褐色的奶茶饮料十分相似。
  
  北宁将信将疑,不过,他觉得刘叔没有必要骗他。
  
  秦旭将该交代的事情都说清楚之后,看了看时间,就准备离开了。
  
  刘叔走得干脆利落,也不管新到的员工会不会偷懒耍滑,头也不回地走了。
  
  北宁他们两人,在老板离开之后,还真没偷懒。
  
  特别是孔旺,态度比北宁更积极。
  
  他们骑着电动三轮车,从垃圾处理地运了满满三车的废弃垃圾回到白蚁养殖场。
  
  填埋场的垃圾,什么东西都有,北宁他们全副武装。
  
  秦旭虽然是第一次当老板,但却不是亏待员工的黑心老板。
  
  为了员工安全,除了给他们防身用的红莲蚁之外,还采购了防刺穿鞋子,厚橡胶手套,避免在处理垃圾的过程中被利器弄伤。
  
  按照刘叔的吩咐,将混杂在一起的垃圾,全都塞入那个食槽中。
  
  北宁身上有带着一个小本子,半个巴掌大,文具店一块钱一本,类似小学生记作业的那种,上面详细记着刘景怀对工作提出的要求。
  
  无论是顺口一说,还是重复两三遍强调,都条条分明地记在纸张上。
  
  尤其是重点强调的地方,他都会做上重点标注的三角形符号。
  
  “刘叔说,每天除了固定分量的垃圾之外,还需要增加植物的枯枝落叶,也可以用木质用品家具代替。”北宁看着手里记了一半的本子,边说边想着,等这个月工资下来,要换哥厚点儿的本子。
  
  “今天没找到木头,不过我们刚才走过来的时候,我看到那边有一片矮山林子,我们可以去那边捡一些树叶和枯枝。”孔旺积极地出谋划策。
  
  他原本就觉得这位矮矮胖胖的刘叔,是一个好人。
  
  今天看过工作区和员工临时宿舍的布置之后,再对比自己前段时间打黑工的小饭店的黑心老板,觉得自己千万不能错过这次机会。
  
  北宁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不过临近中午,他们决定吃个午饭,下午再去附近探探。
  
  北宁和孔旺回到员工居住区,站在宽敞的大厨房里,顿时觉得束手束脚,不知如何下手。
  
  秦旭考虑到以后异化白蚁养殖场的员工数量会不断增加,干脆直接去潮海市二手市场,找了一个靠谱的商家,将食堂要用的装备,都添置齐全了。
  
  燃气灶,大保鲜冰冻柜子,蒸饭器……
  
  因为是二手的电器,一整套配齐全,其实也不算很贵。
  
  北宁两人,之前刚看到这厨房的时候,就觉得高大上,可眼下真让他们自己动手,都有点傻眼了。
  
  他们平日饮食极其简单。
  
  因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日常开支尽可能的节省。
  
  那栋裂掉的宿舍楼,电压器很老,用不了功率太大的电器,北宁只买了一个小电锅,平日三餐也就是煮个面条,加两根蔬菜。
  
  更多时候,超市晚上打折促销的熟食区,才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
  
  手上没那么紧张,又馋肉的时候,就买打折的肉包。
  
  如果碰上好长时间找不到活的时候,就干啃白馒头,配凉白开。
  
  超市的馒头打折之后,五块钱能买十个,用北宁的话说,物价仿佛一下回到了十年前。
  
  大食堂专用的烹饪炊具,他们两个人用不来,也不敢用,怕一个不小心给弄坏了。
  
  不过,幸好,他们在厨房转悠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电磁炉,一口不锈钢锅,以及一个电饭煲。
  
  “这些我会用。”北宁松了一口气说道
  
  作为杂事管得比居委会大妈还多的民警叔叔,习惯周详考虑事情。秦旭今天大清早去农贸市场采购的时候,可是列了长长的一串清单
  
  从葱姜蒜,到米油盐,还有大块肉,和新鲜蔬菜。
  
  孔旺看到塞的满满的冰箱,又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那好几罐摆在保鲜室里,红通通印个大妈的牛肉辣酱,不就是小饭馆炒菜师父说很好下饭的著名辣酱吗?
  
  他前阵子分自己一口,一口能多配三口饭呢,可惜太贵了,一罐能买二十二个特价馒头,每次在超市,他都只敢多看一眼。
  
  北宁以前在家里没有下厨煮饭,被赶出去之后,更是吃得七零八落,突然看到这么多食材,呆愣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北哥,北哥,咱们今天吃什么?”孔旺看着那块三层分明肥腻腻的五花肉,想起小饭馆炒菜师傅焖的红烧肉,都快管不住自己嘴巴里快速分泌的口水了。”
  
  “额,我,我不太会做。”北宁收留孔旺和路小平之后,一直都是教导他们如何在社会中生活,不收欺骗。
  
  难得居然有一脸懵的时候。
  
  “北哥,我试试看呗,”孔旺听完,鬼精地一笑,“我天天蹲在炒菜师父旁边洗碗,怎么炒菜,也知道个大概,要不让我试试看?”
  
  真是个好主意。
  
  北宁立刻给孔旺打下手。
  
  煮饭这回事,在现代厨房其实难度并不高。
  
  况且,在小饭馆耳濡目染的孔旺,至少懂得煮干饭和稀饭时的水米配方,肉下锅焖之前要先用沸水去血,炒菜之前要用油煸一下葱姜蒜。
  
  第一回不太熟,磕磕碰碰,还真被孔旺收拾出了一碗红烧肉,一盘炒青菜,一锅白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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