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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将军的痴肥前妻

第三百零二章 将军的痴肥前妻 (第1/2页)

沈令风的相关任务的进度,比较缓慢。
  
  唔,应该说,任务完成度到了百分之九十以后,就和黏住了似的,爬升得比老黄牛走路都要慢上十几倍。
  
  好在也不是一点都不提升。
  
  杨玉英着急了两天,也就放松下来,这就和她当初玩虚拟游戏一样,遇到瓶颈最不该的就是着急,按部就班慢慢来,调整策略,把所有能想到的,应该做的,通通都做好,不愁任务完不成。
  
  虽说完成度没达到百分百,似乎还有的磨,不过沈令风在朝中发展得还是颇为顺利,他表现突出,深得皇帝信任,别说沈家的人,就是外人也看得出,这小子前途无量。
  
  现在整个沈家,唯一的问题恐怕只有沈家大房的那位大小姐了。
  
  沈嘉离开了萧家以后,一直没有回家。
  
  沈家大房沈广宗夫妻两个,有差不多两个多月,日日出门去寻女儿。
  
  杨玉英猜他们大约接上了头,大房的开销大增,肯定是有偷偷接济女儿。
  
  二房这边,沈广继夫妇两个也不好多说,再恨沈嘉,大哥总是亲的,些许银钱,只当不知道便罢了。
  
  沈广继甚至考虑过,要是爹和大哥想把女儿接回家,那他该怎么做?
  
  若真到那一步,两房就只能彻底分家了。
  
  只是没想到,大概两个月后,沈广宗从外头回家,脸上带了伤,神情悲切,他妻子哭得双目红肿,一回来就一头栽了下去。
  
  连着卧床好几天,从此,夫妻两个再也没有提起他们疼了十几年,视为掌上明珠的宝贝女儿。
  
  沈家仿佛再也没有那个女儿。
  
  ……
  
  天高云淡,街边吹吹唱唱,无数的车驾徐徐而行。
  
  “今天是什么日子,好热闹?”
  
  “沈家的麒麟儿沈令风要娶亲了,圣上下旨赐婚,女方是他自己相中的,不是什么高门大户的闺秀,只是个寻常乡绅之女,听说女方那边觉得齐大非偶,并不相配,所以沈令风自己去求来了陛下的赐婚旨意。”
  
  “不知是个什么模样的女子,怕不是有倾国倾城之美?”
  
  道边围观的路人嘀嘀咕咕。
  
  有知情的却笑:“我见过,新娘子姓苏,去年京城地动,那姑娘带着十几个人帮着救人来着。相貌挺清秀,不难看,可要说倾国倾城……绝对没有。”
  
  事实上说这姑娘不难看,是以寻常百姓的眼光看。
  
  老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辛苦劳碌,姑娘们再好的底子,也养不出绝色。
  
  沈令风相中的这个妻子苏秀儿,皮肤微黑,手脚略显粗大,身段到好,很是高挑,长腿细腰。
  
  自从沈令风中了武状元,家里就开始给他议亲,满京城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但凡没成亲的,不说百分之八十,至少也有百分之五十对他有意。
  
  谁让沈令风生得好呢?
  
  面如冠玉,器宇轩昂。
  
  而且难得前程也好。
  
  如今谁不知道沈令风得当今陛下爱重,得重视的程度直追萧寒,去年年底大顺同斡国那场仗,他负责的后勤,做得是相当完美漂亮,今年年初又率几百个精兵强将,夜袭敌营,一下子解了登州之围。
  
  这小子简直天生就是个做武将的料,几位老将军都要把他夸出花来。
  
  更别说他先是考中了武状元,转头又参加文试,也中了举人,呃,虽然进士考了一次没考上,但沈令风才多大的年纪,考不中进士很正常。
  
  除了戏文里,哪个武状元能有他这般文采斐然?
  
  结果,沈令风自己选了个各方面都稀松平常的乡绅之女,早些年甚至还当垆卖过酒。
  
  年纪也比沈令风大上两岁。
  
  郑月娥私心里觉得有一点不般配,不过沈广继一听她絮叨就乐:“当初我要娶你,还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不般配!”
  
  “哼,你还敢提,提起来我就有气。”
  
  郑月娥是个孤女,自幼随姑母长大,父母在世时是寻常小官,不过她姑父曾官至户部侍郎,也算高官。
  
  这家世同沈家是没法子比,那年元月十五,郑月娥同沈广继鹊桥相会,争夺花灯,斗得是旗鼓相当,沈广继就对郑月娥上了心,没多少日子便磨着父母去提亲。
  
  他是幼子,婚事方面自然自由些,郑月娥本身长得出挑,人也出挑,这门婚事便这般成了。
  
  但是流言蜚语,郑月娥年轻的时候没少听。
  
  捶了丈夫两拳,郑月娥想了想,仔细了解过那个姑娘,到底没有反对。
  
  要说这苏家姑娘,只她能靠自己的努力赚钱治好了她阿爹的病,把苏家从将要破败的境地拉回来,如今照旧过富足的日子,还培养出三个品德相当不坏的弟弟,郑月娥就觉得,这样的儿媳妇,她得了是占了大便宜。
  
  沈家经历过一次磨难,家里人择媳标准不自觉就变了个样子,能担起责任,能养家糊口的,就是一等一的好儿媳妇。
  
  至于杨玉英,早就同沈令风说过,只要他确实喜欢,对方一无婚约,品德不差,自己就不反对。
  
  沈云也没反对。
  
  沈云苏醒差不多有大半年,杨玉英如今正忙着给她补课。
  
  这姑娘不算聪明,可是胜在确实特别的踏实,杨玉英让她学什么,她就拼了命努力去学。
  
  沈云以前信佛,可如今她只信杨玉英。
  
  在她心中,杨玉英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沈云跟着杨玉英读兵书,习兵法,听自家弟弟讲军中的事,哪怕一时不懂,也听得分外开心,只要看到弟弟活蹦乱跳的模样,她就开心。
  
  除了读书,沈云也学着做吃食,她在萧家本也是主持中馈的好手,女红做得好,饭也做得好,杨玉英稍加点拨,她做出来的饭菜就更胜一筹。
  
  杨玉英教她的几种小吃更没什么难的。
  
  而且现在沈家已经不必她这个大小姐再去摆摊卖小食,杨玉英带着她一起,拿着聚宝斋的分红,买田置地,买铺子,买庄子,和大顺朝大部分贵妇一样积攒家业。
  
  杨玉英嫌累,不愿意做饭店酒楼的生意,可她闲来无事闲聊的话,沈云却记在了心里,主动收回嫁妆里头的小铺子,自己着手经营,只卖烤肉和凉茶。
  
  不成想,她还真做得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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