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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记忆

第174章 记忆 (第1/2页)

深秋的雨夜,在两楼之间的过道不久之前经历了一场血风腥雨后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安静,寒冷空气和冰冷雨水组合起来就像从空中掉落的一个个玻璃碎片,冲击在物体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雨水顺着墙上的灯罩划下来自由的直线落下,滴落在男人紧闭的双眼上,眼球在眼皮下面动了一下,左右动了一下,然后眼皮不由的颤动着,微微地睁开双眼,双眼一道缝可以看到蓝色的瞳孔慢慢地显现,一滴水滴入眼睛,眼皮下意识把蓝色的眼睛保护了起来,水滴顺着眼角流过面颊,流淌到耳朵落入地上完成了这滴水的旅程,那人抬起手放在额头遮住防止双眼再次受到这样的打击,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水波,随着眨眼面前的景物从模糊变得清晰,看到黑暗天空雨水像一根根针打击着他,让他的身体无处可躲,听到头顶上的吊灯,随风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也让雨水击打的“咚、咚、咚”作响。
  
  托马斯.巴瑞克用嘴深吸一口气,寒冷的空气充斥到肺部,刀一般的寒气在他的肺部乱扎,慢慢用一支胳膊撑起身体,拖动了一条腿作为支撑,胸口的疼痛比寒冷的空气更为明显,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雨水,好让他也清醒了许多,用手抚摸着颈部,活动一下头部,深吸一口气又快速的吐出,一只手抚摸着砖墙的墙面手指扣紧砖墙的裂缝,一只手支撑地面,费力的起身用肩膀顶着墙面,一条腿支撑地面,另一条腿使劲发力将身体往墙上用力的靠,两条腿好像受受到了大运动量的折磨,背部靠墙,双脚撑地地站好。
  
  托马斯低下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大口呼吸,低头看到自己T恤上的大面积血迹,他现在根本不在乎空气到底有多冷,寒气在他肺部到底如何的冲撞,这一切对现在的他都无关紧要了,他用手抚摸着身体,好查出到底哪里在流血,胡乱一阵后发现没有伤痕,但是能感到心脏和左胸的疼痛,心脏跳动加速,好像心脏离开了它原来的位置,跑到了嗓子眼一样,他的职业敏感告诉他是失血,是失血的缘故,曾经无数次的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滴落地上,也顺着颈部流入他的后背,眼前的状况和雨水让他感到更加的寒冷。
  
  冷静,冷静点,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躺在这里,慢慢的回忆。
  
  托马斯心里这样告诫自己,但是疼痛和寒冷根本不给他回忆的机会,大脑一片空白,什么碎片也没提供给他,我又喝多了吗?
  
  找个安全点,马上。大脑再次向他发送指令。行动起来,要快,离开这里。托马斯向前迈出一步,裹紧外套避免其他人看到他T恤的血渍,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不能再来更多的麻烦,出了过道他左右观看辨别方向,向自己的居住的地方踉踉跄跄的走去,街上的人根本对他漠不关心,这样的酒鬼对于别人来说都已经司空见怪了,谁也不愿意在这寒冷的为了这么个酒鬼停下来,都急匆匆的赶往自己的安乐窝,佝偻着身子顺着墙边踉跄的往回走,撞到的赶路的行人,别人回头也是一顿咒骂“嗨,伙计,眼瞎了吗?看着点路。”托马斯根本连头也不会的往前走,把外套的领口抓的更紧了。
  
  走过两条街,转到自己居住的公寓摸着自己的口袋,掏出钥匙开门,急匆匆的来到电梯,楼道里昏暗的照明灯,一片死寂只能听到他的鞋低的沙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来到电梯口,猛按几下电梯开关催促着电梯门赶紧打开。老式电梯轰隆声“咣当”一声打开门,托马斯好像趔趄一般进入天梯,按上楼层,依到电梯角落蹲下,慢慢打开衣服看到血迹还在那里,有急忙合上外套,好像电梯里还有别人一样。
  
  破旧的公寓楼,泛黄的墙面,因为渗水墙角都发霉变黑,楼道里的灯光昏暗,马上就要到寿命的灯泡发着忽暗忽明的“嘶嘶”声,扶着墙行走的他都把墙皮带了下来,来到门口急急忙忙的抖动着钥匙开门,打开大门,进去后用身体靠上大门应声关闭,坐下后头靠在大门面朝房顶闭上眼睛大口的呼气,急促的几次呼吸后,托马斯慢慢的进行调整,从急促调整到平缓。
  
  慢一点深吸气,慢一点深呼气,反复几次后,心脏也急促变成平稳,慢慢起身,将身上已经湿透的外套脱下扔在地上,脱下T恤拿在手里,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除了剩饭空空如也,顺手从台子上拿起玻璃杯去水龙接了一杯水一饮而尽,缓解了口干的状态,又深深叹了口气。
  
  打开门厅的灯,一片狼藉,如果是陌生人肯定感觉这里被打劫了,会马上报警,事实上这个就是托马斯的生活,报纸散落在桌子上,空酒瓶东倒西歪,烟缸满是烟蒂,吃剩下的披萨盘子随意乱放。沙发上的毯子更是一团糟,如同他的生活和人生一样,一团糟。
  
  看了一下桌子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10点42分,托马斯坐在沙发上双手抱头,看着桌子上那带着血渍的T恤,整理一下思绪,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闭上眼睛的回忆。
  
  下午的事情清晰可见,晚上呢,晚上我去了酒吧,对,酒吧就是那个威丝曼大街的“来自天堂的嚎叫”,我经常去的酒吧,音乐,音乐很响,然后呢,要了双份伏特加,又遇到了维尼,闲扯了一顿,跟他抽了大麻,再然后呢?对,看见一个妞,那妞长的不错,从没见过,眼睛很美,跟酒保尼禄尔说了话,又要了几杯酒,然后,离开。
  
  寒冷的天,现在身体还能感受到当时空气的寒冷,我走到刚才那个胡同,看到两个穿着套头衫的黑人小子,将一个女士逼在墙角,那个女士双手拿着包护在胸前,两个眼睛惊恐地看着那两个黑人小子,话不成句的求饶,那两个小子估计不会超过20岁,一个用手扶着墙,拿着刀子放在那个女士的肩膀上,刀子有点晃眼,另一个抢夺她手中的包,他们看见了,其中一个拿刀还威胁了我,让我赶紧走开,我走过去了,但是我又回去了,教训了那两人,拿起地上的包,递给那个女士,然后,他们其中一个拿枪打了我两枪,然后,然后我就……。
  
  边想托马斯边用手抚摸着中枪的位置毫无损伤,顺着T恤上的破洞他触碰自己的身体,如果是这两个地方那肯定是致命的,而现在的他摸到的只有自己的心跳,想到这他直勾勾注视着前方。
  
  如果是这里,我肯定死透了,即便当时没死,用不了几分钟,我也会失血过多而死,生还的几率根本不可能,这样事情见得太多了。
  
  他再次起身,站到镜子面前,金色的短发,被雨水淋过后,头发一溜一溜的,消瘦的脸庞,几天没有刮胡子的脸,显得有点暗,只有自己的蓝色的眼睛还能看出有点精神,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前,精壮的肌肉,上面有很多的伤痕,这是作为男人的勋章,以前他总是引以为傲,但现在的他,再次抚摸着中枪的位置,皮肤上没有一点损失的痕迹,使劲按压能感到强烈的疼痛,这就是他为什么胸口有打击后的疼痛感,他直勾勾的盯着镜子中的自己,根本无法解释眼前的一切,除非……,他突然有个大胆的设想,这个想法既能解释一切,同样也让他毛骨悚然。
  
  我已经死了,这里不是他认识的世界,肯定是地狱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是灵魂居住的地方?
  
  他用手抚摸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像个没有灵魂的躯体一样离开镜子,静悄悄的走到桌子上,看着昔日的照片,抚摸着相框和照片,抚摸着桌面,感受着走路带来的神经传导,仔细感受手臂的弯曲,脚底碰触地板的感觉,口水吞咽的感觉,一切一切跟平时无异。
  
  等等,等等,不对,虽然没有任何一个人描述死人的世界,但是这感觉不对,完全说不通。我得证明一下,对,证明一下,如何才能证明?
  
  他环视着整个房间,太真实了,跟自己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区别,或是说我根本就没死,我得证明一下我的想法,对,我得打个电话,他忍住胸口的疼痛快速的走到电话机旁,拿起无绳电话,看着电话,咽了咽口水,深吸一口气,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开始拨号,拨完号后,慢慢地将电话放在自己的耳朵上,只听见电话里的“嘟-嘟-嘟-咔嚓”。
  
  “喂,尼尔斯吗?,是我,托马斯。”他又咽了咽口水,还没等对方说话,托马斯着急的说道。
  
  里面的尼尔斯的声音有点懒散,叨扰了尼尔斯的美梦,喘着粗气外加不耐烦的说:“妈的,托马斯,你知道……”里面顿了一下,“现在是他妈的11点15,你知道吗?”
  
  “嗨,伙计,这么打扰你,我感到非常的抱歉,我就想听听你的声音。伙计。”托马斯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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