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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我哪有为她遮风挡雨的资格

第八十二章:我哪有为她遮风挡雨的资格 (第2/2页)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南荞把头靠在玻璃窗户上,她的思绪一片混乱,心里也乱做一团,好多好多问题。
  
  比如……
  
  沈暮時的病可不可以好起来?
  
  夏洁英的出现有没有扰乱自己的心?
  
  她以后真的可以和自己的母亲老死不相往来吗?
  
  还有这个帮自己叫车的人是谁?是他吗?那个她连名字都不敢提起的人,他在哪?现在过的好不好。
  
  南荞疲惫的闭上眼,她觉得好累,真的好累。
  
  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刚上车的那一刹那,替她叫车的人就出现了。
  
  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外套,戴着同色系鸭舌帽,脸上蒙着口罩的男人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夜里,他左耳的钻石耳钉尤为显眼,像夜空里的星星。
  
  顾顺顺撑着伞,在大雨中站了许久,他的视线始终盯着那南荞离开的方向。
  
  天知道,刚才顾顺顺有多想去为她撑伞,替她遮挡所有的风雨,想拥她入怀,想给那些利用她善良欺负她的人每人一脚。
  
  可是最后他还是因为自己的怯弱没有上前。
  
  现在的顾顺顺还是漂在半空中的云,没有着落,这样的他怎么可以去见她,为她遮风挡雨呢?
  
  接着他又想到了那封没有回音的真情告白信,他害怕一切只是他的自作多情。
  
  自从那以后,他若是想见南荞便会提前偷偷摸摸地潜伏在她身边,全副武装地跟着她。
  
  “叭叭叭。”
  
  忽然顾顺顺的身后响起喇叭声,他回头一看那辆黑色的轿车就明白是谁。
  
  顾顺顺转身往那辆车走去,打开后车座的门钻了进去。
  
  “五爷。”
  
  车上坐着的人正是靳御,有时候顾顺顺觉得他这个名字取得忒扯蛋了,靳御,禁欲,他在那方便一点都不节制,禁什么欲。
  
  而且,顾顺顺好像发现了靳御不为人知的一面,当然这个事现在也没证实,所以不好多说。
  
  “恩,又去看她了?”
  
  靳御身体坐的笔直靠在后座椅上,两只手交叉放在胸前,双眸紧闭,像是在闭目养神。
  
  “是,想她了。”顾顺顺回。
  
  “那为什么不正大光明去见?要在背后这样藏头露尾?”
  
  靳御又问。
  
  只见顾顺顺嘴角扯出一抹苦笑,有些自嘲地说道:“因为没有资格。”
  
  他是没有资格,从头到尾,南荞拒绝他哪次不是干脆利落,明明白白,他也想继续死缠烂打,可这样做的底气呢?以前自己好歹也算富二代,有钱有势,现在呢?有个屁!
  
  靳御听完不语,过了很久,他才睁开眼看着顾顺顺邪魅一笑,“好,那么我就给你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让你能够傲睨一世地站在她面前。”
  
  顾顺顺一听就来劲了,能不来劲嘛,他最近被那个小人得志,耀武扬威的杨瀛洲搞了一个月的路子,每天不是擦车就是买奶茶,别说训练,特么他的摩托车连轮子都没飞起来过。
  
  “五爷,是什么。”
  
  顾顺顺兴奋地问道。
  
  靳御收回停留在顾顺顺脸上的视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雪茄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没抽,然后慢悠悠地说:“你的车已经到了,以后它就是你的战车了,是要跟你一辈子比女人还重要的东西,给我好好练,十二月在北城有一场新人王大赛,我让你去。”
  
  新人王?顾顺顺知道这个比赛,都是一些初出茅庐的新手,比赛难度虽然不高,但却很能赢得焦点,为将来各种大赛奠定基础。
  
  “真的?”
  
  顾顺顺“鸡”动,真特么的激动啊。
  
  “真的,只要你给我玩好,以后这种机会多的不得了,当然,若是你没有尽十倍的努力去拼,那我就会让你知道十分的折磨是什么。”
  
  靳御似笑非笑地看着顾顺顺,他虽是在笑,可脸上的阴狠之色足以让人心惊肉跳。
  
  顾顺顺点点头,“还请五爷放心。”
  
  “恩,去哪,我送你。”
  
  顾顺顺想了想说了一个地址。
  
  南荞回到家,赶紧洗了个澡,马掰掰替她煮了姜汤,屋子里面的空调也暖了起来。
  
  从浴室出来,南荞觉得自己总算有那么点活过来的意思了。
  
  “荞荞把姜汤喝了吧,暖暖身子,别感冒了。”
  
  马掰掰仔细小心地把汤端到南京面前,“我今天找了你一天,你不是说去找沈暮時了吗?他人呢?找到了吗?”
  
  提到沈暮時,南荞这脸上就染上了浓重的愁色。
  
  “掰掰,沈暮時病了,还挺严重的。”
  
  南荞花了大概十五分钟把今天自己的所见所闻除了夏洁英那个插曲,其他的她都如实告诉了马掰掰,包括俞以安和沈暮時的事。
  
  若是寻常人,听完这事之后第一个最关注的点一定是沈暮時的病情或是能不能好起来。
  
  而马掰掰同学不是,她第一个想到的是南荞会不会和沈暮時分手?
  
  如果他们分手了,顾顺顺又找上南荞,他们好上了,自己怎么办?
  
  “荞荞,那你会和沈暮時分手吗?”
  
  马掰掰超级在意这件事,可以说她真的是南荞和沈暮時CP的铁杆粉丝了。
  
  南荞点头,“会吧。”
  
  是会,因为沈暮時真正需要的人其实是俞以安,而且能给他幸福的人也是她。
  
  再说她不喜欢沈暮時总不能妨碍另外一个喜欢他吧,如果不分手那就是太自私了。
  
  “啪!”
  
  马掰掰听完拍桌而起,就像小时候他们玩的铁皮青蛙那样,动作滑稽,脸上的表情更是逗逼。
  
  她大义凛然地看着南荞,义正言辞地批评道:“南荞,你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沈暮時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果断放弃留学的机会,回国照顾你,保护你不受伤害,而现在你居然因为他生那么一点小病就准备和他分手?南荞啊,南荞,我真是看错你了。”
  
  所以说马小姐平时爱看那些脑残的婆婆妈妈剧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至少这样玛丽苏的台词她是张口就来,让人听完之后觉得她好有正义感,忍不住地想为她抚掌称颂。
  
  可事实是这么一回事吗?南荞又是真的嫌弃沈暮時吗?完全不是好吧。
  
  “掰掰,你别激动,听我把话说完。”
  
  南荞伸手拉过马掰掰的手,耐心劝说,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容易冲动了。
  
  马掰掰板着一张脸把头扭向一边,没有人知道她其实内心是在害怕,她怕自己还没来得及和顾顺顺表白,他就是别人的了。
  
  南荞走到马掰掰旁边,双手扶着她的肩膀示意她冷静,“掰掰,我和沈暮時分手不是因为我嫌弃他生病,而且抑郁症这种病是很容易治好的,我想分手的真正原因是我觉得我和他不适合,我知道他原来对我很好,但我们就是不来电。我也试着努力去喜欢他,可是完全没办法步入正轨。还有就是我同你说的那个女孩,俞以安,她真的好喜欢暮時,她比我更值得拥有他。”
  
  “可沈暮時喜欢的是你啊。”
  
  马掰掰都快哭了。
  
  “以前是,可是感情是会转移的,也许现在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互相喜欢上了彼此,你是没看到暮時今天,他有多信任俞以安,真的,他们才是真正应该在一起的人。”
  
  话是很有道理,也很有说服力,至于马掰掰听不听得进去那是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事。
  
  南荞依稀可以感觉到马掰掰的害怕与不安,她大胆假设如果自己的猜想是真的,那么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在于分不分手,而是顾顺顺。
  
  思已至此,南荞又想起了今晚替自己叫车的人。
  
  到底是不是他?还有最近她隐约觉得被人窥视,那个躲在暗处的人会不会也是他。
  
  种种疑问萦绕在心头,后面南荞也没有去管马掰掰。
  
  她感觉头有些痛,便直接回房间休息了。
  
  那一夜,马掰掰失眠了,满脑子想的都是一个男人。
  
  终于,她决定自己要在顾顺顺和南荞再遇之前先下手。
  
  不管用什么手段,只要能和顾顺顺在一起,她都在所不惜。
  
  当然,她还是有底线的,那就是不做伤害南荞的事。
  
  翌日,南荞一早就去了公司,她刚到自己办公桌前就看到上面放了一个精制的盒子,接着周围的同事便纷纷围了上来同声一辞羡慕地说道:“天啊,南荞,快说说这是什么情况?一大早是哪个有心人给你送蛋糕。”
  
  “就是,就是,快如实交代,荞荞,前几天我们俩才讨论过这个网红蛋糕,没想到今天就有人给你送来了,要知道这个牌子的蛋糕从来没有外卖,每天限量,而且现场排队一般要排几个小时,这么早送来,怕是那个人一整夜都在那等着吧,天啊,好痴心的男人啊。”
  
  说话的是南荞的同事,她们确实前两天一起下班的时候讨论过这个蛋糕。
  
  南荞没有回应他们的话,她只是看着那个精制的盒子,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着……
  
  而就在她收到蛋糕的同时,马掰掰也到了风行千里俱乐部的门口,正当她准备开口向人询问顾顺顺在哪时,那个她要找的男人正朝她走来。
  
  许久未见,马掰掰脸上尽是雀跃,顾顺顺就相反了,无感。
  
  “顺顺~”
  
  马掰掰开心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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