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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这舞台可能是属于我的

第二十四章-这舞台可能是属于我的 (第2/2页)

显然意外的不止是秦沧澜,在后台目睹这一幕的艾莉丝也是绝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低头咒骂一声。
  
  “我希望你们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若不然我会上报总部,认为贵司的火石乐队不适合演唱我们的歌曲!”艾莉丝转过头来对着几个工作人员喊声道,这该死的史密斯,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把事情闹到这等地步,对他有什么好处?
  
  现场观众经过短暂地沉寂后,旋即不知道是谁带头起来喊了一声“乐神牛逼!”
  
  顿时引发了无数男同胞的笑声,其中还包含了不少男同胞嘀咕的声音。
  
  “我就说嘛,唱的本来就不咋的。”
  
  “哈哈,乐神牛逼!这也太耿直了吧!”
  
  “听这语气,好像那狗东西跟我们乐神有点不对头啊,哎呦,我次奥,你干嘛捏我?”
  
  “你说谁是狗东西!!!那是我偶像!”
  
  “屁,乐神也是我偶像!”
  
  “那你要乐神还是要女朋友!”
  
  “......”
  
  总之现场突然乱了起来,主持人硬着头皮把这句话翻译过来,史密斯脸色当场就黑了下来...
  
  这他么到底是谁打谁的脸?
  
  这中国人也太嚣张了吧?在自己的舞台上说自己唱得不好听?
  
  史密斯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知道在公众面前不好发作,假装极为绅士地道:“很抱歉让你觉得我不适合这首歌,不过我想在场的观众可不这么认为,你们说是吗?”
  
  说完后将麦克风指向了观众席上,翻译主持人迅速地将他这句话翻译了出来,试图继续勾引起现在观众的情绪来让气氛更加热烈一点,
  
  因为史密斯觉得这是自己的舞台,怎么能够让余乐抢走了风头?
  
  只不过这一次观众席上传来的只有笑声和个别一些女生的尖叫,同时细心听的话还有男的在观众席上喊着,
  
  “谁家的女朋友,不管管?”
  
  顿时引发出更多的笑声,史密斯此时略显尴尬地站在舞台上,总感觉哪里出错了一样。
  
  不过没关系,还有后手。
  
  史密斯强颜欢笑道:“言归正常,余,我邀请你上来是想要在这么多观众粉丝面前一起合唱这首歌曲,毕竟这首歌曲对于你来说更有意义。”
  
  这才是史密斯的图谋!
  
  让余乐上场跟自己合唱,到时候出丑的绝对就是余乐了!
  
  他不是很懂英文的吗?那就让你来唱一首歌,只要你敢唱,那就有的玩了,伴奏乐队全部是自己的人,想要让一个音乐菜鸟在舞台上出丑那简直就是太简单了。
  
  余乐怔了一下,这是在认真的吗?
  
  邀请自己合唱刚才那首歌?
  
  迅速反应过来,余乐面带笑容道:“抱歉,我拒绝。”
  
  史密斯嘴角的笑意逐渐浓郁,故意夸张地道:“别这样,我的朋友,你应该自信点,我相信你可以。”
  
  很明显他就是要逼着余乐在这舞台上唱歌,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我相信你的粉丝们也会很愿意看到这一幕,你们说是不是?”
  
  史密斯完全不给余乐说话的机会,再次将麦克风面向了观众席,这一次如了他所愿,整个现场的男生都喊了起来。
  
  “唱呀,乐神牛逼!”
  
  “乐神冲冲冲冲!唱一个!”
  
  “乐神唱一个,回头我给你刷火箭!”
  
  现场的热烈回应,虽然史密斯听不懂,但他大概能感觉到这些情绪,从而得意地道:“余,你看,你忍心拒绝这些粉丝的热情吗?”
  
  底下坐着的秦沧阑非常着急,这不是摆明了为难余乐吗?
  
  她忍不住直接拨打艾莉丝的电话,想要问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现场的信号不太好根本无法接通。
  
  余乐看了一眼一副小人得志的史密斯,再看了看下方热情的观众却是笑了起来,想要跟自己玩是吧?
  
  行,那我就跟你好好玩玩,看看到最后是谁最丢脸!
  
  史密斯看到余乐露出这种笑容,内心猛地一沉,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史密斯,我并不习惯跟一个陌生人同台合唱。”余乐风趣地道:“不过说起来倒也凑合,前几天我有一个朋友也凑巧给我写了一首英文歌,同样也是纪念曾经在第六赛季拿到冠军队伍,介意把舞台让给我吗?当然我需要一把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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