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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第1/2页)

日子慢的时候慢,快的时候也快。一旦你没有了牵挂,日子就不那么难熬,它会长翅膀的。那你就飞吧。想飞多快就飞多快,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端方不管的。端方自打知道自己给吴蔓玲下过跪之后,当兵的心就没了。不能有。还怎么和吴蔓玲见面呢?没法见。端方哪里也不去了,整天把自己关在养猪场的小茅棚里头。闷是闷了点,可有一点好,他不用担心遇上吴蔓玲了。
  
  好大的雪啊,好大的雪。下雪的迹象其实在昨天下午就已经十分显著了,天很低,浑浊而又黏稠,仿佛涂抹了一层厚厚的糨糊。天黑之后雪就下下来了,谁也没有在意罢了。这是一夜的暴雪,特别地大。因为没有风,它就悄无声息了,不是飘,而是一朵一朵地往地面上坠。到了下半夜,大雪把里下河的平原就封死了。村庄没有了,冬麦也没有了,大地平整起来,光滑起来。草垛却浮肿了,低矮的茅草棚也浮肿了,圆溜溜的,有了厚实的、同时又饱满的轮廓。可爱了。只有那些树还是原来的样子,它们的枝丫光秃秃的,看上去更瘦,更尖锐,静止不动,却又是一副惹是生非的模样。
  
  端方不是睡醒的,严格地说,他是被雪的反光刺醒的。雪的反光凶猛而又锐利,它们从门口冲了进来,比夏日里的阳光还要强烈。端方睁开眼,一开眼就看到了一个银光闪闪的世界。他起了床,老骆驼已经在那里烧猪食了,火光映红了他的面庞,他的脸上有了明和暗的关系,立体感增强了,宛如彩色电影里的一个画面。端方来到门口,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他的面前,一望无际。这世界是清冽的,反光的,陌生了。不知身处何时,也不知身处何地。端方眯起了眼睛,吸了一大口,凛冽的寒气一下子冲进了他的体内,砭人肌骨。
  
  端方哈了一口,乳白色的气体立即就从他的嘴里飘荡出来了。端方注意到他的呼吸其实也是乳白色的,在鼻孔里分出了两股,一阵又一阵地漂浮在他的面前。有趣了。端方听到了猪的哼唧,回过头,注意到那头黑色的小母猪已经躺在他们的茅棚里了,就在灶的不远处。这头黑母猪早就不是新娘子了,它已经怀孕多时,肚子早就挺起来了。一定是老骆驼半夜里起床了,把它请到了屋里。这会儿它很幸福,十分祥和地在那里怀孕。小母猪带来了浓重的气味,是家畜的气味,再加上稻草,再加上煮烂了的猪食,茅棚里的空气就格外地复杂了,浑厚,污浊,可不算难闻,相反,其乐融融了。端方看了一眼老骆驼那一张彤红色的脸,小茅棚里的气氛美妙了,人像是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了,有一种富足的劲头,还有些温馨。是衣食不愁的样子,是热火朝天的样子。在这样的雪天里,格外地好了。
  
  看见端方起床了,老骆驼拿来了两只老玉米棒子,放在锅堂里烤。只是一会儿,老玉米的芬芳洋溢出来,荡漾了,弥漫了小小的茅棚。老骆驼烤好了老玉米,瓮声瓮气地说:“端方,路不好走,别回家吃早饭了,吃两个棒头填填肚子吧。”端方听得出来,老骆驼这是巴结自己了,他担心端方把黑母猪轰出去。端方懂得他心思。这个老骆驼,为了猪,他放得下自己的脸的。端方把黑糊糊的老玉米棒头接过来,坐在门槛上,把老玉米放在门槛上敲敲,热烫烫地啃了起来。啃两口,有些渴,随手抓起一把雪,捂到了嘴里,就等于是喝上了。端方一边啃,一边喝,这顿早饭还就是不错呢。有滋有味了。黑母猪一定是受到了香气的召唤,来到端方的面前。它隔着它的大耳朵,可怜巴巴地守望着端方,还哼唧了一声。临了,端方掰了几颗玉米粒,放在掌心里,黑母猪就把它舔走了。黑母猪的肚子可真的不小了,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程度,肚子都贴在地上了。奶头都在地上拖。端方眨巴了一通眼睛,想起来了,它配种已经有些日子了,想来没几天就要生了。该不会生下一大窝子小骆驼吧。应该不会的。
  
  不远处的猪圈里所有的猪都在叫。它们一定是饿了,又冷,叫出来的声音和平时的就不太一样,有些瑟瑟抖抖的。老骆驼可是不紧不慢,他烧好了猪食和热水,拿过桶,开始配猪食了。配完了,再把手伸到猪食里去,用力搅拌,这一来冷和热就均匀了。端方回过头,看了看满地的积雪,站起来了。他接过老骆驼手上的大勺子,说:“地上滑,你歇着吧,今天我来。”老骆驼倒也没有客气,他的手上滴着水,只能用袖口擦了一把鼻涕,笑着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你吃了我的棒头,该你了。”
  
  冰天雪地的,天却放晴了。太阳升起了,大地上的积雪分外地明亮,微微还有些酡红。千娇百媚了。还是毛主席说得好,这可叫“红装素裹”了吧。端方挑着两只大桶,嘴里头冒着热气,一个猪圈一个猪圈地跑。猪圈的这一侧他已经很长时间不来了,可以说,是在刻意回避。他在回避红旗吃屎的地方,其实,说到底还是在回避自己心头的痛。红旗吃屎的地方总是在提醒端方——你是给吴蔓玲下过跪、磕过头的人。端方的自尊心就是在那一天死掉的,别人不知道,端方自己是知道的,他的自尊心早就喂了狗了,他的自尊心早就吃了屎了。他的自尊心没了,一点都不剩。不堪回首。端方现在最怕的事情就是和吴蔓玲见面。不知道吴蔓玲在心里怎样地鄙视他。一想起这个端方的心就流血,这个怨不得别人,是端方自己给自己捅了一刀子。吴蔓玲不是别的,她现在是一面镜子。端方在镜子里只是一摊屎。是狗屎,猪屎,鸡屎。是眼屎,鼻屎,耳屎。你这样的人还想当兵去?算了吧,养猪吧。
  
  远方突然传来了鞭炮的爆炸声,是双响的,在雪后晴朗而又湛蓝的天空里,“咚”地一声,有些闷,但随即,“嗒”地一声,清脆了。这只是开了一个头,接下来的爆炸声就此起彼伏,严寒的空气温暖起来,凭空就有了欢庆。端方放下桶,对着河东的方向眺望过去,鞭炮的声音应当是从大队部的那一边传送过来的。好好的放鞭炮做什么呢?端方纳闷了。鞭炮声还没有停当,锣鼓的声音却又接踵而至,响彻了云霄。端方想起来了,这么大的动静,看起来是欢送新兵了。是的,混世魔王今天走人,这是在欢送混世魔王了吧。端方的心口猛然就是一阵痛,往里头锥。端方放下桶,拔腿就要往村子里去,只走了两三步,停下了。端方侧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白茫茫的大地上闪耀出千丝万缕的光,雪光干干净净,剔透,晶莹,有一种凌厉的寒气。端方站在那里,扶着扁担,突然间就百感交集了。其实,他的心里头空无一物,心如止水了。这是一种矛盾的局面,不好说。不好说那就不说它了吧。
  
  端方到底放下了手里的活,过去了。果然,大队部的门口挤的都是人,地上的积雪都已经被众人踩得混乱不堪了,看上去是一片的狼藉。混世魔王站在雪地里,正在给大伙儿敬烟。他的头发今天特别了,冒着热气,像一个开了锅的蒸笼。孩子们都围着混世魔王,他虽然还是身着便装,但是,在孩子们的心中,他已经“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的红旗挂两边”了。端方远远地望着混世魔王,有些失措,不知道是走上去好,还是站在原地好。打不定主意了。端方想,还是得过去,和混世魔王也许就是最后的一面了,从今以后,天各一方,再见面其实是不可能了。这么一想端方就走了上去。因为村里的干部都在,吴蔓玲也在,端方硬着头皮,绕到混世魔王的背后,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混世魔王转过身。混世魔王只看了端方一眼,目光就让开了。掏出香烟,是最后的一根了。混世魔王敬上一了,想给端方点。可手在抖,火柴怎么也划不着。端方从混世魔王的手上把火柴接过来,点好了,吸了一大口,慢慢地吁出去,有点像电影上的火车头了。端方把手里的香烟掉了一个个,递到混世魔王的手上。也算是敬他了。混世魔王接过来,同样吸了一大口,手在抖,烟在抖,嘴唇撇了一下,想说什么,眼圈却红了。端方立即伸出巴掌,在他的肩膀上又拍一巴掌,有些意犹未尽,就再拍了一巴掌,很重,一切尽在不言中了。两个人都没有话,就那么交换着手里的烟,你一口,我一口,旁若无人了。四周安静下来了,一起看着他们。他们在那里抽。
  
  吸完了香烟,混世魔王把烟头丢在凌乱而又烂污的雪地上,十分多余地踩了一脚。上路了。吴蔓玲带头鼓起了掌。大伙儿就一起鼓掌了。大部分人都跟着混世魔王,慢慢地散开了。端方的两只手一起插在裤兜里,低着头,刚想走,吴蔓玲却把他叫住了。吴蔓玲说:“端方。”端方立住脚,不看她的眼睛。吴蔓玲小声说:“端方,不理我啦?”虽然旁边还有一些闲人,可注意力毕竟都在别处,端方和吴蔓玲站在稀稀拉拉的人群中,反而形成了一种可以密谈的格局。端方极不自然地笑笑,很短促,眨眼间就没了。端方的笑容吴蔓玲都看在眼里,她想说些什么,却又堵住了。最终就什么也没有说。吴蔓玲的心里突然就生了一分酸楚,不只是对端方,还有对自己,是那种格外潦草的酸楚。她不想绕弯子了,为了缓和一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吴蔓玲把她的巴掌搭在了端方的肩膀上,她要告诉他,只要她还是王家庄的支书,明年一定会成全他。可吴蔓玲还没有来得及说话,端方望着别处,已经把吴蔓玲的手腕拿住了。慢慢地,放了下来。这个动作太伤人了。幸亏没有人看他们,他们就在人群当中十分秘密地完成了这样的举动。
  
  吴蔓玲一个人站在雪地上,眯起了眼睛。刚才还热热闹闹的,一眨眼,走光了,只留下她一个,当然,还有她的狗。吴蔓玲望着混世魔王走远了的那条道路,树枝都光秃秃的,格外地瘦,格外地乱,格外地硬。萧瑟得很。寂寥得很。是标准的、不忍多看的严冬的景象。吴蔓玲叹了一口气,混世魔王走了,她最为棘手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心绪却复杂起来了。一半是因为端方,另一半,却还是因为混世魔王。混世魔王昨天晚上来了一趟大队部,很晚了。他是向吴蔓玲告别来的。混世魔王的告别仪式相当地特别。他一直坐在凳子上,干坐着,一动都不动。吴蔓玲一见到他就恶心了,自然没给他好脸。当然,吴蔓玲倒也不害怕,这样的时候想必他也不会对吴蔓玲怎么样的。这样的情形理当是双方都有所顾忌才对。他们就这样坐着。吴蔓玲是知道的,只要把这会儿熬过去,她这一辈子就再也看不到这张脸了。熬一分钟就少一分钟。就这么枯坐了一个钟头,混世魔王终于耐不住了,站起了身子。他一步一步地往吴蔓玲的这边走。吴蔓玲的心口拎了一下,也站起来了。混世魔王一直走到吴蔓玲的跟前,把他的脸凑了上去。慢慢地,对着吴蔓玲的脸,凑了上去。吴蔓玲到底鼓足了勇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咯出了一口痰,“咄”地一声,吐在了混世魔王的脸上。吴蔓玲的痰挂在混世魔王左眼的眉梢上,在往下淌。混世魔王没有躲,也没有擦,任凭那口痰沿着自己的鼻梁往下淌。混世魔王说:
  
  “蔓玲,谢谢了。我一直在等着你啐我这一口。”
  
  吴蔓玲站在雪地里,混世魔王已经无影无踪了。她抬起自己的手,望着它。她想起了端方刚才的举动。端方的举动比起她的那一口唾沫,实在也差不到哪里。
  
  入了冬以来,沈翠珍总是头疼,偏在一侧,大部分都在左边。要说有多疼,那也说不上,可是,总也好不了。白天倒也就算了,沈翠珍最受不了的还是在夜间。夜间的疼痛剧烈了。这一来沈翠珍的觉就再也没法睡。偶尔睡着了,全是梦,老是梦见端方小的时候,老是梦见端方他爹活着的时候。活灵活现的。这样的梦不可以对王存粮说,再有肚量的男将也听不得这样的梦。怎么说呢?沈翠珍倒是去合作医疗找过兴隆,兴隆拨弄着她的脑袋,这里德一下,那里敲一下,也没有看出什么头绪。兴隆就说了:“没事的。疼得厉害了就吃吃药,实在扛不住了,就打打针。”沈翠珍没有打针,药可是吃得不少,一点功效都没有。还是疼。
  
  这一天的一大早一直刮着东北风,沈翠珍却把端方和端正喊上了,她要带着他们回一趟娘家,也就是大丰县白驹镇的东潭村。怎么突然来了这一番的举动的呢?沈翠珍做了一个极其不好的梦,她又梦见端方他爹了。端方他爹在沈翠珍的梦里很不高兴,说:“翠珍哪,你多少日子不回来了,你也回来看看我噻。”他这是抱怨了。沈翠珍惊出了一身的汗,在被窝里头掐了一番指头,有日子没回去了。是的,有日子了。沈翠珍到底不同于一般的女人,她哪里是不想回去?她是怕。这里头有不堪回首的一面。没有做过寡妇的女人怎么说也体会不到这一层。这里的冷暖,不说也罢了。沈翠珍惊醒了,躺在床上,再也睡不成了,就想好好地哭一回。一听到王存粮的呼噜,只好在枕头上悄悄地抹了几回眼泪。做过寡妇的女人就是这样,她们的枕头复杂了。当天夜里沈翠珍就十分清晰地找到了自己的病根,是端方他爹在念叨自己了。鬼一旦念叨谁,谁的头就疼。这个道理谁还不懂呢。一定要回一趟娘家,沈翠珍对自己说,说什么也不能拖了。附带到西潭村端方他爹的坟头上给死鬼回个话:你就别念叨了,我这不是都好好的么。
  
  兴化县中堡镇王家庄离大丰县白驹镇东潭村其实也就是五六十里的距离,并不远。但是,里下河的平原就是这样,它是一个水网地区,没有通直的大道。你要绕着走,过河,过桥,这一来实际要走的路就不下一百里了,需要一整天的。其实还是远。远了好,遥远的距离最适合寡妇们的二嫁。端方起先是不肯回去的,他也怕。那一头虽说都是亲人,但亲人的见面也不一定都是温暖和愉悦的内容,对于一些特别的家庭来说,自有它刺骨的地方。这里头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和东潭村亲,另外一方面,东潭村又让他别扭。端方从小到大都是在乡亲们的照应之中长大的,这一来满村子就都是他的恩人了。随便拉出一个,只要有一根**,就是他的亲爹,只要有两个**,就是他的亲妈。端方至死也不能忘记离开东潭村的那个上午,母亲一直逼着他磕头,见人就磕。小小的端方不知道自己亏欠了这个世界什么,这一笔债务要到哪一天才能还得清。对自己的故乡,端方的心情只能用一个词语来概括:敬而远之。
  
  端方不想受这样的罪。母亲这一回却没有依他,连拽带拉,拉起来就上路了。沈翠珍因为走得匆忙,也没有带什么像样的礼物,只是到王家庄小学找了一回端正的老师。老师们每个月都拿现钱,手头上到底宽裕一些,就厚着脸皮借了五块,回门去了。
  
  东潭村也无非就是这样,除了人们说话的口音有一些别致的地方,剩下来的,几乎就是王家庄的另一个翻版。几棵树,几间低矮的草房子,中间有一些人。来到东潭村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沈翠珍走进自己的娘家,在小油灯的下面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这么多年没见了,老母亲早已是风烛残年,老得都皱起来了,干瘪得只剩下一小把。能拎起来。沈翠珍只看了一眼,刹那间心如刀绞,快步上去,跪在了母亲的脚边。老母亲吓了一大跳,没认出来。老母亲再也想不到自己的闺女能在这样的年底回来,多冷的天,多大的风,多远的路哇。老母亲一口一个“乖乖”,一口一个苦命的孩子,把沈翠珍的心都喊碎了。“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说说罢了。哪里能那样轻巧。母女总归是血肉相联的,有说不出口的温暖和苍凉。利用这样的空隙,端方和小舅舅小舅母打了一遍招呼,是久别重逢的热乎,却怎么也摆脱不了恓惶。一切都是和过去一样的,家里的摆设,还有人,都没变,却都旧了,怎么看都有点似是而非,说到底又还是似非而是。有了悲喜交加的复杂性。端方的心里一直有一样东西,滚烫地,却又是冰冷地,四处拱。沈翠珍跪在地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把端正拽过来了,让他跪。端方却一把拖住了,恭恭敬敬地尊了一声“婆奶奶”。端方不能让自己的亲弟弟下跪。对谁都不能。人一旦跪下了,那你就跪不完了。这是没完没了的,会成为习惯。他的弟弟不欠东潭村什么,端方说什么也不能让他在这个地方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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