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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全都要!

第十二章 我全都要! (第2/2页)

新生演讲比赛,也是学院演讲队选拔。
  
  他倒不是看重演讲队,他看重的是进入演讲队后能参加的两个很重要的比赛:
  
  汉语口语大赛和中华经典诵读大赛。
  
  以及搭上指导老师吴良,让他带自己参加教师师范技能大赛的机会。
  
  这三个比赛,对于曹修言保研,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他并不打算入学生会,但是这个机会他想把握住。
  
  他对自己演讲的能力还是有些自信的,上一世他就进了演讲队,受老队长喜爱,教了他不少演讲和朗诵的技巧。
  
  同时,他还有一个bug:他知道这几年比赛的题目。
  
  无论是演讲赛的题目,还是口语大赛以及经典诵读大赛的题目,他都知道。
  
  上一世,他参加了演讲队,但是没有获得参加这两个比赛的资格,却以陪练的方式见证了这两个比赛。
  
  重生者嘛,如果真的一点挂没有,那就真的乐色了。
  
  他突然想起来,上一世迟茜也是参加了这个比赛。没准以后还能在比赛上遇到她。
  
  好像还有一个……
  
  罗婕。
  
  曹修言一想到四年后她站在讲台上用温柔的声音答辩的样子,就有些怦然心动。
  
  真该是岁月静好啊。
  
  曹修言喜欢长头发的女孩,但偏偏罗婕的短发模样,他爱了。
  
  其实罗婕真要说起来,算不上惊艳。但是四年后,她身上那股子灵气,太让曹修言着迷了。
  
  当时大一的时候罗婕跟他的关系还不错,怎么就后来失去联系了呢?
  
  曹修言后悔不已。
  
  真要打个俗套的比方,迟茜是曹修言心口朱砂痣,罗婕就是曹修言心底白月光。
  
  一朵红玫瑰,娇艳欲滴;一朵白玫瑰,含苞待放。
  
  罗婕……迟茜……
  
  曹修言皱起了眉。
  
  他和迟茜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只要轻轻一捅,就能捅破。
  
  但是……他暂时不想捅破。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只是不想就这么快和迟茜确定关系?
  
  难道是因为罗婕?还是上一世某个前女友?
  
  曹修言搞不清楚。
  
  按理说迟茜是上一世他的一个执念,迟茜能喜欢他,他应该很快和她就确定关系才对。难道是因为……
  
  上钩太快,没有成就感?
  
  你好歹矜持点儿啊。
  
  其实曹修言一直搞不清楚上一世他和迟茜到底什么关系。
  
  说是备胎或者舔狗吧,那肯定不是。曹修言又没对她死心塌地,也没做过什么舔她的行为,只是在自己寂寞或者她寂寞的时候约出来吃个饭玩一玩。
  
  “泡”友?
  
  更不可能,曹修言和她也没摇晃过酒店的床,何谈“泡”友?何况曹修言女朋友没断过,不缺迟茜这么一个炮架子。
  
  曹修言想了半天,想到后世一个稍微沾点关系的名词:
  
  长期素“泡”友。
  
  平时约会,去酒店也是只睡觉。不发生肉体关系,精神偶尔出轨。
  
  反正重生了,什么滋味都得尝一尝。
  
  红玫瑰白玫瑰的,我全都要。
  
  可是开学一个月了,好像还没有跟罗婕产生接触啊……
  
  那就这次演讲比赛了。
  
  曹修言更坚定了参赛的决心。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到了演讲队的邮箱,参加这次比赛。这次参赛,不仅是为了罗婕,也是为了增加保研的几率。
  
  搏一搏,赢了单车变摩托会所睡嫩模,输了……
  
  好像也没什么损失。
  
  一个比赛而已,输了又不会死人,拿不到名次就拿不到呗,又不是指着这两个比赛获得保研名额。
  
  就算保不上研,大不了考研——
  
  四年后的考研题目,自己可是知道的。
  
  曹修言放下手机,冲着卫生间喊了一句:
  
  “许慎!你是不是在里面开冲了?洗个澡都能洗出欲望,你也太骚了吧?不放个毛片助兴吗?”
  
  “滚!”许慎隔着门,朝着曹修言怒吼。
  
  这就是,该死的青春。
  
  ……
  
  而在迟茜楼下的一个寝室里,一个女孩穿着卡通睡衣,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双脚踩在了椅子上,双臂抱着膝盖,整个人蜷成一个球。
  
  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女孩啃着胡萝卜,每一口都不大,但却因为嘴巴太小的原因,两颊鼓鼓的。
  
  “最喜欢还是啃胡萝卜了……为什么没有人跟我一样喜欢生吃胡萝卜呢?”
  
  女孩自言自语,盯着电脑屏幕,似乎在犹豫什么决定。
  
  “要不就试试吧。”
  
  女孩把双脚从椅子上放下来,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了一阵,点了屏幕上的“发送邮件”,又舒服地把自己蜷成了一个球,心满意足地啃了一口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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