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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都会用所谓的公主抱,就是迪斯尼电影里常见的王子抱公主的那个打横抱。可惜我不是白马王子,她也不是公主,有些时候,我想着,王子不一定要抱公主,人世间的情感纠葛总逃不过世俗的眼光,我们不能活在框架里,我们要试着摆脱世俗的束缚。
  
  就好比现在,我抱着她回我的卧室,横放在我的大床上,而我却从相反的方向支起手臂看着她。我知道这个古怪的姿势让她觉得很别扭,她仰视我,我伸手抚住她的头,很随性地吻下去:“哇,很甜,很干净!”
  
  而在我眼里,在其他场合一向衣冠楚楚的我怎么在床上就变成了衣冠禽兽呢?此时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在那双颠倒过来的眼中,她的目光又渐渐深沉,就像那次一样,那目光仿佛透过我的脸,就如同看着一个陌生人。
  
  大约是这样全然陌生的相处令我觉得不安,或者是她的目光让我中了蛊。我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问,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爱到无路可退,爱到无力自拔,即使无法拥有她,也希望透过别的方式来自欺欺人,我的声音低了下去,我被自己的色胆包天吓着了。
  
  她冷淡地望着我:“你有没有喜欢过我,我在你的心里到底占据什么位置。”
  
  我回答道:“离心房最近的人。”
  
  还没等我说完,她起身拉开被单,躺下去没再理睬我。这是很明显的逐客令,我犯了大忌,或许我是故意的,因为最近我的心思都在她身上,即使到现在她依然认为她只是别人的影子。
  
  我借机让她爱上我,好让它达到至死不渝的临界点再选择目标找借口令其崩溃顺势逃离。但我最愚蠢的是挑错了对手,她只用一个简单的肢体动作就提醒了我,她是我惹不起的。我却还要厚着脸皮去靠拢她,讨好地凑上去亲吻她的颈脖。那里是她最敏感的地方,可是她无动于衷背对着我,全身都散发着妖气,冰冻三尺,拒人于千里。我却像一只蚊子一样在她身上蹭来蹭去,也没半点用处。
  
  我一直对她的身体很有兴趣,但今天我显然过分了,所以她一点兴致也没有了。可能我被看穿了。我心里一直在发怵,放弃了一切努力,灰心的下床站了起来,灰溜溜地靠着墙壁。
  
  她也下床打算回自己卧室去。脚刚踏到地板上,就睁眼对着我说:“不要在我的身上动任何歪心思,有空常回家看看你爸妈。”
  
  我不可抑止地发抖,用力控制自己的牙齿不要格格作响,或者抓住身边的台灯朝床上的那个人扔去。这个**,她永远有办法在一秒钟内让我看到希望,让我在下一秒看到失望,甚至失去失控,让我痛悔自己刚才做过的事。我的十指深深地扣进掌心,我脸上的肌肉一定扭曲得可怕,我用尽力气呼吸,才能让自己不歇斯底里尖声大叫。
  
  她淡淡的说道,语气里没有掺杂任何情感:“我要回房睡了,你也早点睡吧。”
  
  我努力控制自己,让自己能正常地迈动双脚,重新走到床边。她终于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你还有机会,别失落!”
  
  我用尽全部的力气,努力的绷着我的面部肌肉微微一笑。
  
  她神色冷淡的说:“早点睡!”
  
  对,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禽兽,没有任何驾驭她的能力!
  
  心惊胆寒的失去了勇气,激情火热的心一下子陷入了谷底,心中的欲火也随之被浇灭,没有过多的勇气再重新爬上那张让我发怵的床,揉揉犯疼的胃,回想起这件事都让我有些不适应。步子轻缓的走到窗边,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看着远处的海市蜃楼,注定是一个不眠夜,也意外着冷漠和凄凉,更多的是软弱。心痛的时候,至少会想起我爸爸妈妈的时候,也就慢慢变得坚强,表面上还能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对面有起床的声音。
  
  听见她的气息渐渐逐近,就在我辗转反侧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睡灯朦胧的光线里看到是薛馨颖,我从枕头上昂起头来看着她:“起这么早干嘛?”
  
  她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我的房间在她对面,她把门一关,还能听见我“哼哼”的声音,她的耳朵可能比狗耳朵还灵。
  
  她把门一关就消失了,我闭上眼睛,这一刻的我忽然觉得很满足,我似乎还在想念着我抱着她的那个场景,不知过了多久,久得,都几乎记不起它的温度了。
  
  她躺在我的怀里,转头,那双摄人心魂的脸,总是轻而易举的夺去我的呼吸,几经挣扎才从死神哪里逃回来。不知过了多久,她又轻轻敲开我的房门,猫步走到我的床前,我带着睡意的黑眸立刻变得精锐。
  
  她伸手,像是要安抚我似地,柔白的指尖轻点在我的唇上,浅浅一笑。而后,指尖游移,遮住了她那双让我不敢直视的眼睛。而我的心一直在凄寒的地狱,不由想说我还是放弃吧,无数次都在心里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却不想,有些自以为不敢做的事情只要下了死心,便也就那样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讲,就是:“我从来都没发现我这张脸有当交际花的潜质。”
  
  她曾多么着迷我的笑,以至于潜移默化的去学我微笑时的样子,潜意识不自觉的去模范。看来我在她心目中还是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薛馨颖咬唇不说话,看着我修长的指尖轻轻捧起自己的脚丫子,眼眶里不停的在流泪。看到这一场景她的脑海里可能浮现第一次在家我给她按摩时的情景。她的脚上被磨得都是泡,脚踝位置有些发青。那时候我也是这样,半蹲在她身边,帮她按摩洗脚。时不时还把玩她的美足。
  
  那种温情的画面仿佛就在昨天,可是为什么一转眼,我就变成了一个想要霸占她身体的禽兽?为什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想法,难道说我中了蛊毒。
  
  想到这里,她的心还在一阵阵的痛,原本柔软下来的脾气也渐渐的硬了起来,等到鞋子穿好,我刚要跟她说话的时候,姓薛的站起身来,变成那种满身带刺的小妖精。
  
  我能给她辛福吗?我狠狠地骂自己,我哪一点值得别人眷恋?我对自己产生了质疑。却还不知羞耻的想夺得女神的眷顾,想在她身上蹭来蹭去,越想我越感觉自己很狰狞很猥琐很阴暗。黑暗中涌动着我少有的怒气。
  
  我对自己的无能感到愤怒,此刻的薛馨颖,明明感觉那么好容易接近,却总是觉得很遥远。
  
  为了让她平静,给她时间让她找到那个可以替代我在她心里占有很重要位置的男人,我妥协了,我失败了,我绝望了,因为我的动机可耻。我决定崭时不去骚扰或者霸占她,多情和风流是我的天性吗?好像不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锐减我的这种天性,她们只会让我变得更加放荡和倨傲。
  
  我的爱还没有伟大到那种“爱一个人和她一生一世,永不相离,白头偕老”的程度。”如果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宁愿选择放弃一个我深爱的人,再次爱上一个让我更加放荡的。
  
  这个社会是现实而功利的。爱情解决不了温饱,物质才是安身立命之本。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去爱你,也不会有人甘愿为你放弃梦想。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分你一份肉夹馍。也很少有人能坚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然后踏踏实实结婚过日子。色彩斑斓的岁月,很少有人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
  
  跟薛馨颖在一起后我学会了爆粗口,每次我被她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问候她的祖宗十八代。当然不能当着她的面骂,当着她的面估计她就要下逐客令了,说不准拿扫帚把我轰出去!!
  
  没办法,不仅仅是金钱驱使我这个市井小民在她面前任劳任怨,还有美女的错爱。
  
  晚上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市中心高层偌大的餐厅里吃晚餐了,大革命风潮过去之后,我们摇身一变,成了艺术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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