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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星辰熠熠

第三十二章、星辰熠熠 (第1/2页)

“他从小就喜欢打架。”李若星在说到方辰熠的时候总是带着笑,“我听说他五六岁的时候就因为一个人把我们那条胡同附近的小男孩打了个遍。他后来总是不承认,但是我知道的。”李若星看着杯口由水汽聚成的云雾,“我都记得的。”
  
  “我很小的时候就见过他了,当时我的竹马坏了,在家门口不敢进去,他那时候已经七岁了,比我高了一整个头。我记得他当时低头看着我的时候脸上还有泥巴和血污。但是当时的我却并没有感到害怕。后来他把隔壁的小男孩截住,打了一顿,把他的竹马抢给我了。”李若星说到这里的时候笑出了声。
  
  一阵咳嗽之后,她继续说:“隔壁的小男孩叫丁宇珩,是跟我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但是方辰熠打他的时候我却在一旁看得很开心。丁宇珩的父亲在泰山郡衙门里当差,因为这事把他送进了孤儿院。”
  
  李若星看着坐在一旁专心听着的许明,“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孤儿,是住在我们胡同最里面的王姨把他带大的,王姨是个寡妇,平常也会接济一些穷苦孩子。”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十年之后了。”李若星又咳嗽几声。许明赶紧扶着她,让她躺进了被窝。
  
  “我搬了家,因为我父亲加入了牧云家的商会,我们家渐渐富裕起来。丁宇珩家也跟着我们家一起搬来了,他的父亲作了知府的师爷。我原本一位那个帮我去抢竹马的小男孩不会再出现了,老天爷却还是让他来到了我的身边。”李若星躺在被子里呆呆地看着天花板:“那天我和丁宇珩一起回家,路过一条小巷的时候遇上了一群劫道的泼皮,他们看上了我们身上的钱财,甚至还想非礼我。虽然宇珩一直保护着我,但是他从小体弱多病,根本不是泼皮们的对手。我们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给了出去,但是他们还不罢休,他们说我的衣服很好看,应该很值钱。”李若星看向许明,“这时候他出现了。他十分臭屁地坐在一旁的围墙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他说:‘你们几个欺负一个娘炮很一个女孩,真行啊!’”
  
  许明看见李若星的眼角闪烁着泪光。她声音哽咽:“我从来都不喜欢打架的男孩子,但是他打架的时候我却没那么讨厌,甚至还有点喜欢。”
  
  “方辰熠他打架的时候很霸道,但是人却怂得要死。”女孩儿说到这儿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连眼角晶莹的泪珠都是幸福的模样。
  
  “他知道我住哪儿之后总是来我家,悄悄地,有的时候要到半夜才翻墙进来。他每次来的时候总会给我带些好玩的,好吃的,这习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变。”李若星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竹蜻蜓来,是上次方辰熠带来送给她的。“他这人爱逞强又爱面子,提到我们的事的时候傲娇且怂,我好几次问他我们的关系他都支支吾吾地,最后还是我主动的。”
  
  李若星说到这里的时候脸红红的:“我让宇珩给我写了一封情书,那一次他来找我的时候我偷偷溜出房间,故意让他看见那封情书。谁知道他真是个榆木脑袋,后来净说些什么,我明白你的心意了,我们只是朋友什么的。”李若星的语气里带着嗔怪,“后来我直接揪着他的耳朵问他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未来。”
  
  李若星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男孩子结巴着说着愿意然后小心翼翼地哭出来,生怕被别人发现的场景。
  
  可是这个世界的景国虽然并不重商,却也并不抑商,李若星和方辰熠几乎是不可能的。方辰熠在李府门前跪了一整天,李若星在家里跟父亲撒了一整天的气。终于李父松口了,他答应只要方辰熠有能力照顾好李若星,就不会反对他们。然而这个有没有能力的评判标准却是李父说了算。
  
  “我母亲生我的时候因为难产而死,父亲也没有续弦,一个人将我拉扯大。我知道他不希望我以后过苦日子。”李若星说:“我知道父亲也不容易。”
  
  后来方辰熠尝试过各种各样的职业,干过各种各样的事,甚至修了一段日子的仙,但是总是得不到李父的认可,渐渐地他有点心灰意冷起来。李若星看到他的笑容里总是带着疲惫和厌倦:他曾是像鹰一样潇洒的男孩啊!后来,男孩经常说的话从“我会努力的”变成了“我已经很努力了”。可能他们本来就不该是一个世界的人,就像雄鹰和天上的星,无论鹰再怎么努力地振翅高飞都无法企及天空。
  
  可是李若星不甘心,她明明那样喜欢那个男孩子,她所有听过的故事里,爱情总是可以战胜一切的,她相信他们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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