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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赤兔马闪电

第三章 赤兔马闪电 (第1/2页)

洛之尘从喜房出来,发现大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
  
  洛之尘瘦削的脸上透出一股凉意,操动轮椅慢慢绕到后面的假山花园里。
  
  二皇子洛之眧只比大皇子洛之尘小半天,却从小欺负洛之尘双腿残废,什么东西都跟洛之尘抢,只要是洛之尘有的,洛之眧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弄到手。
  
  现在竟然连洛之尘新娶的王妃,洛之眧也要来抢她的初夜。
  
  试问天下哪一个男人能忍受这种耻辱,更何况是堂堂洛铎王朝的大皇子洛之尘。
  
  纵然洛之尘性情清清冷冷,凡事从不愿与人计较,纵然洛之尘娶蓝家的女儿只是为了一把钥匙,这样的耻辱也实在难以忍下,洛之尘心里的那个计划涌动地更为强烈了。
  
  而之所以有今天的洛之尘,完全要拜十年前的那场狩猎大赛所赐。
  
  在洛铎王朝一直有大皇子生来是皇位继承人的传统,只有大皇子死了,才会轮到后面的皇子们。
  
  当朝君主一人之下,世间黎民万人之上,最为荣耀的身份往往处于最深的杀机,对于洛之尘来说,更是如此,大皇子的身份就是一个灾难的符号。
  
  因为是当朝皇上成婚以来的第一个嫡出的孩子,洛之尘的遭受也比别人多得多。
  
  在洛之尘还未出生的时候,怀着身孕的母亲就屡屡遭到后宫妃嫔们的谋害,亏得洛之尘的母后万分小心加上那么一点儿好运气,否则可能今天世上也就不会有洛之尘的存在了。
  
  就连洛之尘的出生也是在一次危险的遭遇之后早产的。
  
  洛之尘出生后的每一天都在步步惊魂中度过,在荷塘边玩耍的时候会被人莫名其妙推进满是淤泥的池塘里,被人骗到暗黑不见一丝光亮的屋子里整整关了一天,入口之食都要银针验毒才用却还是差点中毒夭折。
  
  皇家的富贵都是拿命在享。
  
  皇上不得不特意加派暗卫在洛之尘身边暗中保护着,就是如此却也不能保证洛之尘次次都能化险为夷。
  
  洛之尘七岁那年秋天,皇宫又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狩猎大赛。
  
  大赛当天各王公贵族,达官贵人都会前来参赛,各地藩王也前来朝献朝贺,皇上会亲率众人前往狩猎。
  
  朝中一年一度的狩猎大赛说白了就是皇上为王公贵族子弟安排的一次阅兵和军演,为选拔武将做一个参考,强者荣升,可直接进朝为武官,弱者淘汰,按部就班,参加科考。
  
  狩猎的围场里有皇家豢养的豺狼虎豹,但是,每年的狩猎大赛上死伤的不只有那些四只脚地上跑的,两只脚天上飞的,还有参赛的狩猎者,狩猎大赛是个铲除异己的绝佳机会。
  
  “父皇,父皇,孩儿也想去御林猎苑参加狩猎大赛,孩儿要带闪电去,闪电最听话了。”
  
  闪电是洛之尘钟爱的纯种赤兔马。
  
  洛之尘的这匹短腿马是西北藩国祁国向洛铎王朝进献的,祁国弱小,想在强大的洛铎王朝卧榻旁边安睡,每年都要进献大量的珍宝奇物来换取一年的安宁光景。
  
  赤兔马是西北藩国特有的品种,毛色纯正,浑身上下散发着油亮的光泽,因为数量极少,显得格外珍贵,这次西北藩国也仅仅进献了一匹。
  
  这匹赤兔马初到皇宫就引起了不小的骚动,物以稀为贵,没有人不想要,洛之尘也很喜欢。
  
  每当流利地背出一篇赋辞,母后问洛之尘想要什么奖励,洛之尘都说要去马房看赤兔马。
  
  这一天,批完奏折的洛天来到上书房督看皇子们的学业。
  
  洛之尘正在背《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太傅刚要行礼便被洛天示意制止了,直到洛之尘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地背完整篇《孝经》。
  
  洛之尘一睁眼看到洛天站在自己面前,昂起稚气的小脸,小大人般分外认真地开口道:“父皇,孩儿一定听太傅的话,好好念书,快点长大,早日为父皇分忧,好好孝顺父皇和母后,这是孩儿读《孝经》悟到的。”
  
  “好孩子。”洛天拉过小小的洛之尘抱在怀里,下巴抵在洛之尘的头顶上。
  
  洛铎王朝虽然疆土辽阔,藩国众多,现在看来是臣服求和,实则暗潮汹涌,伺机而动,内有连年干旱,粮食收成逐年下降,百姓忍饥挨饿,流离失所,国库已经几次开仓放粮,若明年还是少雨缺水,国库也将不可撑了,到时候必定内忧外患,形势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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