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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因为家人,我才有心喜欢别人

第7章 因为家人,我才有心喜欢别人 (第1/2页)

下雨了,两个人的荒岛,我和你的荒岛。
  
  淋湿了,就知道谁会比谁更胆小。
  
  我梦见了,两个人的荒岛,你要不要。
  
  也睡着,baby跟我逃。
  
  然后永远从地图上擦掉~
  
  听着这首《两个人的荒岛》,就算今天是雨天,也感觉很舒服。也许,心情是可以吃出来和睡出来的喔。
  
  回到那年,我就不像现在这样又熬夜又不吃早餐咯。很听话地准时睡觉,准时吃早餐,准时被啊叔送我去上学,准时上课。也许太准时了,才让我变得如此死板。
  
  那时的语文课好像是学拼音,bpmfdtnl...我背了好久都背不好,感觉那和数学一样难。但不背嘛,老师骂人。
  
  原来我是带着很压抑的心情学拼音的。什么时候才大概记得bpmf拼音们的顺序呢?好像是初一学了英文之后,可想而知,我的头脑有多迟钝。
  
  每天上课呢,就偷偷看着倩欣。然后发呆,然后被老师发现上课不听课,然后被批评。下课,还是偷偷看着跳绳的倩欣,看着笑得很灿烂的倩欣。为什么那么喜欢看她呢?不知道呢,我好想吸引她的目光。可是,害羞的我怎么能吸引到她看我呢?终于有一次...
  
  一次听写,温老师说:“这次听写,全班只有一个人拿满分,大家猜猜是谁?”
  
  这时,全班都议论纷纷了。有说班长的,有说倩欣的,有说学习委员的...读书厉害的,几乎都説完了。但温老师还是意味深长地摇摇头,然后举起她手里的听写部,让全班同学看到大大的100分!说出了一个令我当时无法相信的,非常漂亮的四个字:“是刘金龙!”
  
  那一刻,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在我的身上,好像在一个舞台上,只有我一个人接受万人羡慕眼光的洗礼似的。我还有点不知所措,但心里非常非常的甜!毕竟是第一次,全班只有自己一个拿满分!接着,就是全班非常热烈的掌声,我望了一下倩欣,她笑得好开心耶!我想,她终于开始注意我了!
  
  后来才发现,想太多,是会很受伤的。
  
  听写,只有那一次是满分的之外。之后的,都不如人意了。不知是不是我太骄傲了,反正呢,倩欣就是不怎么注意我。
  
  还有一次下课,我和男同学追赶,而倩欣在和几个女同学跳绳。我跑啊跑,跑过了倩欣跳绳的地方,不小心把她们的绳子弄断了。
  
  她很生气地骂:“刘金龙!你神经病丫!”
  
  那一次之后,我脸上的花儿几乎都是枯萎的。
  
  总想靠近她,却越令她讨厌我。看着她,就好像一只无法靠近的美丽白天鹅。而我,只是一只傻傻胖胖的丑小鸭。那是有着遥远距离的自卑。
  
  那时的我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优秀又漂亮吧。其实,我和她可以说没有什么故事。只是我自己想太多了而已,她不是静,也无法取代静。
  
  当时读书不容易,不是我,而是我的啊叔啊婶。因为是转学过来的,又不是本地人。学校不发教材,要自己去买。啊婶就为了帮我买教材,搭车去了好远的地方,跑了好多好多家书店,才买到一本数学书。我拿着啊婶如此奔波劳碌才买到给我的书,我悄悄地哭了......
  
  而啊叔,不管什么天气,都要送我上学放学。
  
  有次在学校门口,我书包里的书因为我弯腰而掉出来了,因为书包有点烂,当时又是雨天。啊叔赶忙帮我捡,有好多同学看到。我好爱面子,我没有捡。但我也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好爸爸在雨天里当着那么多的人捡书,我当时强忍着泪,走进校门。回望啊叔在雨里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才放心让泪洒下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对得起啊叔啊婶为我的付出,我终于肯用心重新努力读书了!
  
  那一刻开始,就为我未来的学习巅峰期埋下了伏笔。
  
  如流水般的时间,已经流不回头了。但如空气般的记忆,还能轻轻触碰到那回不去的过去。
  
  有次听到一个很意外的消息,阿婶説逛街见到了静的妈妈,可能他们也搬到东莞了。聊了一下,知道了静的成绩下降了。嗯,原来在我们分开之后,静也和我一样,成绩下滑。也许,我们都不习惯少了那一个经常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人吧。我又开始想念静了......
  
  想念归想念,生活与成长还是要继续。
  
  终于,我们搭建好自己的房屋了。离自己家的菜地好近,邻居有五家,正好一排屋。这个时候,三家姐却要回乡下读初中。
  
  好了,三家姐回家乡后,我就孤单了点。大家姐和二家姐也要上班嘛,啊叔啊婶要干活嘛,我呢?无聊咯。
  
  还好,邻居有户沈家。沈叔叔呢,就有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最大的女儿与我同年呢,最小的那个,小我五六年吧。当时,我只认识沈家的三千金和四千金,以及小少爷——烂佬。“烂佬”只是大人们喜欢逗他而起的花名而已。我放学后,只能和他们几个玩咯。还有一个,啊君,在深圳就和我玩过一段时间的玩伴。童年,除了玩多,还是玩多。
  
  为了玩,我又做错了事——偷钱!那是我人生里抹不去的污点。
  
  在学校的小卖部里,我看到一个好喜欢的玩偶,好像是《数码宝贝》里的加鲁鲁。不过,当时我还没看过这部动画片呢,只是单纯喜欢那形象。再加上一个很会怂恿我买玩具的同桌在旁边花言巧语,我终于踏上了不应该走的路。因为要十五块钱,我没有。
  
  我的压岁钱都听啊叔啊婶的话,存起来以后读大学当学费了。所以,我就偷。啊叔哪件衣服有钱,我都清楚。因此,很轻易地,我就偷了十五块钱,买下了那玩偶。可是,才买了不久,做完早操回教室时,却发现被偷了。真伤心!同时也气愤!
  
  第二天,我真的好想拥有那玩偶,于是,挡不住玩的欲望,不听使唤的手又偷了十五块。再一次,买下了同样的玩偶。可是,还是可是,同样的,做完早操回来,发现又被偷了!我当时是欲哭无泪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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