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零点看书 > 女孩叶瑶婕 >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第1/2页)

我和叶致远在岭州漂了有三年之久,出租屋的墙皮从最初的斑驳掉屑,被我们一起用自粘墙纸贴得整整齐齐,我们养在阳台的那盆绿萝,都从几枝嫩蔓爬满了整个防盗网。那些初来乍到时连地铁换乘都要攥着手机反复核对的青涩,早就被朝九晚五的通勤、深夜共享的一碗泡面的无数个夜晚磨得软和又扎实。我们就像两棵从故土移栽过来的小树,在这座湿冷的南方城市里,根须缠缠绕绕,终于在钢筋水泥的缝隙里扎下了稳稳的根基。
  
  可那天傍晚的风,从窗缝钻进来的时候,带着山雨欲来的沉味。叶致远坐在床边,背对着我久久没有说话,周身萦绕着一股化不开的沉闷。他垂着眸,肩膀微微垮着,往日温和的眉眼覆满了化不开的落寞,连说话的声音都压得极低,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
  
  他抬头看向我,眼睛里藏着我从未见过的无助,一字一句,艰难无比。
  
  “我爸可能撑不了多久了。”他指尖微微蜷缩,声音哽咽,继续跟我说,不能再留在岭州,必须回老家守着,陪父亲走完最后一程。
  
  我静静看着他失魂落魄、满目颓丧的模样,看着这个陪了我数年、和我并肩熬过无数艰难时刻的人,心底五味杂陈。
  
  几天后,便是叶致远动身回乡的日子。我也是在他即将离开岭州的那天决定和他一起回去,我们相识多年,相守数年,朝夕共处,寸步不离,我和他的老家离得明明不远,但我却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家,从未见过他的家人,他也从未跟我提起他家里的情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想要更加的了解他,想要陪着他,站在他身后,一起接住这场从天而降的风雨。
  
  我收拾好简单的行李,跟着他踏上了返程的路。一路辗转,重回这片阔别多年的故土,空气里都是熟悉的乡土气息,只是身边人的眉眼,始终凝着散不去的阴郁。
  
  直到他站在老旧的农家院前,抬手推开那扇斑驳破旧的木门,我终于踏入了我从未踏足过的、属于叶致远的家。
  
  大门推开的瞬间,我的视线第一时间被正对面墙壁上的照片牢牢锁住。那是一张挂在堂屋正墙中央的黑白照片,相框老旧,边缘已经微微磨损卷曲。照片上是一个的年轻女人,她眉眼温婉、容貌清丽,安静地注视着这个破败的家。那样端正悬挂的位置、陈旧肃穆的相框、黑白的色调,无一不在昭示着,这是一张遗照。
  
  我的心头微微一顿,没有多言,只是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转头望向屋内的床榻。
  
  木床上躺着一个身形极度消瘦的男人。他看着不过五十余岁的年纪,却被病痛折磨得形销骨立,整个人干枯得如同一截枯柴,身上盖着薄薄的旧被褥,几乎看不出原本的身形。面色蜡黄枯槁,颧骨高高凸起,脸颊干瘪枯缩,消瘦的皮肤让眼球微微往外凸起,气息微弱得仿佛随时都会消散。我一眼便确定,这就是叶致远病重的父亲。
  
  听见开门的动静,床上的老人费力地睁开了沉重的眼皮。他的目光先是落在归来的叶致远身上,像快要熄灭的油灯突然被拨了一下灯芯,跳出一点微弱的光亮,随即视线缓缓挪动,落在了站在叶致远身后的我身上。
  
  那一刻,我清晰地捕捉到了他所有的情绪。
  
  他的目光带着试探和打量,虚弱却专注,似乎早已隐约猜到了我的身份。那双被病痛耗尽神采的眼睛里飘着一点都不敢落地的期许,他频频侧头看向叶致远,目光无声地传递着询问,像是迫切想要从儿子口中,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他攒着浑身最后那点力气,枯瘦的手指死死抠住凉冰冰的床沿,胳膊上松垮的皮肤拉出几道褶皱,硬撑着想要坐起来。
  
  叶致远读懂了父亲的心思,几步冲过去托住他的后背,转头看着我,轻声开口介绍说:“爸,这是我女朋友,她叫叶瑶婕。”
  
  短短一句介绍,像是一剂良药,点亮了老人死寂的眼底。确认了我的身份之后,原本气息奄奄的老人,骤然爆发出一股微弱却真切的力量。他借着叶致远扶他的力道,硬生生挺直了单薄的脊背,稳稳坐了起来。
  
  他眼睛里的雾一下子散了,蓄满了亮晶晶的泪光,盛满了极致的欣慰与欢喜,那是濒临绝境、久卧病榻之人,骤然迎来希望的动容。那股鲜活的气色,是弥留之际难得的回光返照,褪去了往日的病气,只剩满心的宽慰与踏实。
  
  我目光轻轻扫过墙上那张陌生的女人遗照,心底藏着满满的好奇,无数疑问在心底盘旋,却懂事地压了下去,没有去追问。逝者如斯,家中变故,我不愿在这样的时刻,让叶致远和他的父亲徒增伤感。
  
  我上前一步,身姿端正,语气温和有礼:“叔叔好。”
  
  听见我的问候,老人脸上的笑意更深了,连忙虚弱地抬手,一边示意叶致远,一边用沙哑微弱的嗓音断断续续叮嘱:“快……快给瑶婕搬凳子,让她坐。”
  
  叶致远应声点头,迅速转身搬来干净的木凳,仔细擦干净凳面,让我坐下。
  
  屋内的气氛沉静温和,我们陪着老人简单闲聊了几句,大多是叶致远在应答,询问父亲这些日子的身体状况。看着他细心温柔的模样,我便起身跟上他,一同走进狭小的厨房。
  
  我帮着他洗菜、递厨具、烧柴火,默默搭手帮衬,陪着他一起为病重的叔叔准备晚饭。烟火袅袅,狭小的厨房裹着淡淡的烟火气,稍稍冲淡了屋内压抑的氛围。
  
  饭菜很快做好,简简单单几样家常小菜。我们没有上桌,只是端着碗筷,围在老人的病床边,陪着他慢慢进食。叔叔吃得很慢,每一口都格外费力,却吃得认真,眼底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破旧的木门再次被人推开。一个身影佝偻着身子,慢悠悠走了进来。
  
  我一眼就认出了来人,是镇上人人都熟识的童奶奶,我至今也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只记得镇上的人都私下叫她荡荡童。因为她常年游荡在村镇的大街小巷,居无定所,终日四处闲逛,也因此得了这么个绰号。我从小就认得她,但从小就不喜欢她。
  
  她生得身材矮小臃肿,体态笨拙,脸上沟壑纵横,布满岁月和风霜留下的皱纹。最让人不适的是,她的嘴角两侧,常年挂着擦不干净的白色唾沫,丝丝缕缕黏在嘴角,看着非常邋遢。此刻已是深冬,寒风凛冽,人人都裹着厚棉袄、穿着保暖棉鞋,可她依旧趿拉着一双破旧的凉拖鞋。拖鞋的纹路缝隙里,塞满了乌黑发臭的泥垢,鞋底和鞋面上,还沾着细碎风干的鸡屎粉末,脏兮兮的,一看就是常年混迹鸡鸭猪圈、从不讲究干净的模样。如果把她塑造成动画片里的模样,她的头顶一定有两只苍蝇在盘旋。
  
  她家里常年养猪养鸭,一身风尘污秽,生性懒散,不爱整洁,这些都是镇上人尽皆知的事。而我讨厌她的根源,远不止于此。
  
  从我孩童时期开始,荡荡童就最爱对着镇上的小孩子开低俗的黄腔,满口污言秽语,不知分寸。我年少时,就曾多次被她恶意调侃,她见我是个小孩,总爱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些恶俗的话,记得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特别爱说我爷爷和我母亲在屋里扒灰。我那时候虽然小,但也知道其中的意思。话语肮脏,不堪入耳。这种难听的烂话,我记了很多年,也因此我自始至终,对她半分好感也无。而且她每次靠近我,我都能从她问到一股臭味,不是老人味,而是常年混迹在猪圈里的臭味。
  
  她手里提着一兜白面馒头,慢悠悠跨进门内,浑浊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来回扫视。许是多年未见,我的模样褪去了年少稚气,她第一眼竟没有认出我。
  
  直到看见归家的叶致远,她布满皱纹的脸上立刻堆起热情的笑容,随即目光落在我身上,好奇地开口询问:“致远回来啦?这姑娘是你对象啊?”
  
  叶致远温和应声:“嗯,奶奶,这是我女朋友。”
  
  荡荡童愈发欢喜,接着追问:“你们俩咋认识的呀?看着真般配。”
  
  “我们初中就是同学,认识很多年了。”叶致远耐心解释着,语气礼貌温和。
  
  得到答复的荡荡童连连点头,随即看着床上正在慢慢吃饭的叔叔,长长叹了口气,絮絮叨叨地感慨起来,话语里带着几分唏嘘。
  
  “真是稀奇啊!你可算是回来了!你爸这身子,前三天滴水未进、粒米不沾,不管谁劝,一口东西都不肯吃,整日昏昏沉沉的,眼看就要熬不住了。”她晃了晃手里提着的馒头袋子,干硬的馒头在里面撞出哗啦哗啦的声响,顿了顿才继续叹道,“我这几天天天提着馒头过来守着,就盼着他能张口吃点东西,没想到一直用不上。你这一回来,他居然肯好好吃饭了,看来心里最挂念的就是你啊!我这袋馒头,今天算是彻底用不着咯。”
  
  听完这番话,我心底骤然酸涩不已,眼泪差点掉到了碗里,原来叔叔已经苦苦撑了这么久,硬生生扛到了儿子归来。
  
  叶致远闻言,满是动容与感激,对着荡荡童微微躬身,语气真诚又礼貌:“辛苦奶奶了,多谢您这几天一直过来照看我爸,费心了。”
  
  荡荡童笑着摆摆手,嘴里依旧絮絮叨叨地说着吉利话,屋内的氛围在这一刻,满是尘世间最复杂也最鲜活的温度。
  
  日子就这么过了几日。入夜后的农家小院,像被轻轻按了静音键,白日里串门的乡邻声、院角鸡笼里的扑腾声、灶火上水壶的嗡鸣,全都沉进了深冬的泥土里。堂屋正中那盏挂了几十年的白炽灯,蒙着层薄灰的玻璃罩漏出昏黄的光晕,刚好照亮病床方寸之地。叶致远搬了矮凳坐在床边,身子微微前倾,像怕漏听父亲吐出的每一个字。他压低嗓音陪着父亲闲聊,语气放得极柔,慢慢说起年少旧事、岭州打拼的点滴过往,父子俩的低语裹在灯光里,是旁人踏不进去的、独属于他们的私密温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夜的命名术 回到九零,她在外科大佬圈火爆了 我用闲书成圣人 凌天战尊 这个明星很想退休 逐道长青 重生之将门毒后 我家娘子,不对劲 星门 玉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