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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回到小学去寻找

第十七章:回到小学去寻找 (第2/2页)

他们那羡慕的眼神啊,我那时候的得瑟啊,真是想想都好笑。直至我去补交作业本听见她满脸惊讶地对我说一句,“我的草稿本怎么到你手上啦,可让我好找!”之后我就不再和同学提起那事,那闹剧也就不了了之。
  
  在小学时期,我就开始住校,因为我父亲不会做饭,只会喝酒。
  
  那时候,小学的合宿体制并没有完善,男女混合宿舍是无人居住的老瓦房,八十平米的瓦房,挤得下十几张铁架床,三十多个学生,大概有三个老瓦房可住人。
  
  我记得入住的时候是冬天,那时候是阴天。下着雨,而我有贴着破窗(不是我不想找个好位置,实在是当初当大哥义气重,把好位置都让出去了),一伙人收拾完我的床铺用品就已经过了半晚六点。队伍里其中一个小弟指向墙角处由三块大木板围成的地方,说那就是暂时的公共浴室,五至六点属住校女同学使用,六至七点为男同学使用。我就这样使用那“暂时的”浴室,直至毕业。
  
  女孩怕冷,然而当时尚没有热水供应,即便冻紫了嘴唇,也不叫出一声,强忍冰冷。反观男孩,一个个鬼哭狼嚎,哭爹喊娘。负责生活区的领导看到此场景直摇头,叹了口气,挺着庞大的啤酒肚摇摇摆摆迈着八字步就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领导会显露那表情,后来我知道了,那表情叫无奈。
  
  就剩我一个人了,我才终于要享受这能把人冻成疙瘩鸡的山泉水。
  
  那浴室封得不严实,有许多处漏风,上面吊着灯泡,有点昏黄。我不知道女生害不害怕男生偷看,但就我而言,我很害怕有人偷看。
  
  天色已经暗了,晚自习可是七点半开始的,而外面却没有了半点声响。唯一能听见的就仅有水滴声、呼吸声。
  
  相对被偷窥而产生的羞愧,我更希望能有人在外面,哪怕是唱歌也好。这感觉就像人走夜路,总希望来点声音,无声的世界才是最可怕的。
  
  屏住呼吸,整个人都定住,努力搜索浴室外的声音,可是一切都安静极了。似乎外面的人都瞬间蒸发了,虽然不愿意往那方面想。但脑海不断涌现一些不干净的画面,生怕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会从民间故事中复活过来。如黑姥姥躲在门外,等午夜到来,冲进去,拿出刀乱砍,生吃活人肠子。又如在坟堆流浪的孩子,它们永远长不大,永远一副七岁孩子的面孔,但却能和正常孩子打成一片,然后引诱他们进坟堆,大人去找的时候,他们都被老鼠活活咬死了。
  
  我很早就听过,这片地方原来就是乱坟岗,宿舍就是当时战犯被活埋的位置。
  
  尽管我拼命的想摆脱那些故事影片的干扰,快速洗完去晚自修。可事与愿违,原本模糊的画面,原本快要忘记的画面,就在那一刻,极为清晰的演映眼前,仿佛那些故事里,主角都是我。
  
  吃人与被吃,两种极端的结局信息,让我的脑袋隐隐作痛。很小的时候,我爸就告诉我,一天晚上我睡熟了,有只红色的小蜈蚣掉进了我的耳朵里,不过后来它倒是爬出来了,我爸又告诉我说,它出来以后又钻进鼻孔里了,之后就没有出来过。
  
  我被吓哭了,问为什么不拦住它,他说,本来是拦了的,没拦住。不过他想到了个好办法,就是用纸塞住我的鼻孔,说把它憋死,我竟然还真信了,直夸他聪明。
  
  正在与恐怖故事斗争的我,竟坚信那只小蜈蚣并没有死,还在里面活着——它吃我脑袋。
  
  就在我快要被自己逼疯之际,头顶上的灯泡瞬间熄灭,我尚且没反应过来,就感觉背后凉飕飕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冒冷汗的缘故,水滴接连流下。我不知觉一点点转过头,完全处于无意识状态看向后面,如同被操控了,不由自主做自己没想要做的事。
  
  老人说这是鬼上身。
  
  灯突然开了,一只带红点的黑眼睛竟然隔着空隙死死盯住我。
  
  我一下子被吓傻了,什么也顾不上,华丽地上演一场毫无掩饰的裸奔。虽说我被迫裸奔的次数不算少,但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小学浴室闹鬼而进行的裸奔,不仅仅刺激,还掺杂点不明的情绪,因为那次裸奔我推到了人,而且那人还是我的新班主任。她点名时没有看见我,就一人来宿舍区来找,天意弄人,刚来到就不偏不倚给我撞上了。
  
  原本我想不解释我裸奔的缘由,尴尬收场。不曾想到,她竟然笑了,说:“哎哟,还挺白啊。”
  
  她的第二次笑成就了我十连天噩梦的诞生。
  
  所幸不久之后就是一年一度的大庆——六一儿童节。记入脑海的第一个节日往往与自己有关,被身边的人感染,渐渐熟悉这个世界的也就是从第一个节日开始。
  
  整个学校褪去死气沉沉而换上喜气洋洋的精神面貌。
  
  六一晚会可谓是重中之重,全校师生全都十分期待晚会的到来,每个班级都有节目要表演。尽管校长的意思是每班两个节目,但因时间限制,我们班只能得到一个节目,作为补偿,我们班最后压轴出场。
  
  然而却以独唱节目安排了下来。提出独唱的是一个男孩,平时都是独处一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孤默寡言。但她却信任了他。她不假思索就让那男孩担上大梁,代表全班出演。尽管那时候我也举出了半只手报名独唱。
  
  放学后,她特意搭三轮车回家又赶过来,拿出自己的留声机给那男孩用,嘱咐他要相信自己、好好准备。之后的数天,他与她交流最多的场所就是音乐室。她教他怎么发声,怎么放松,怎么摆表情……
  
  而他总是发呆。
  
  那时候的夕阳是红彤彤的、柔和的、温暖的。略带清凉的风吹在他脸上,吹在她脸上,把他们吹红了脸——就像远方的夕阳那样,就像情侣那样。
  
  众人期盼的晚会终究还是到来了,可是那男孩却突然说不唱了。他哭得很伤心,很大声,他害怕他会忘词,他害怕会唱不好,他害怕……
  
  她捧着他的脸说:“你尽力就好,大家想看到的是在舞台上自信的你,而不是在这儿畏惧的你,回想我教给你的东西——发声的技巧,表情的控制。慢慢来,一步一步想……”
  
  她悉心、温柔、充满自信的谆谆教导,终于见到了成效——男孩终于是以高昂着头微笑上台,最后掌声雷动收场。那一刻,所有的学生都激动得红了脸,欢呼鼓掌。
  
  在别人看不见的角落,我蹲在那儿,傻傻的发呆,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躲进无人的阴暗角落低声哭泣。我从她手机的声音听出了,那一晚,她和她相伴七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原来,她都是强颜欢笑度过这晚会……
  
  我没法去安慰她,我能做的只有是——守在那儿,防止任何人打扰到她。
  
  那一晚,过得很漫长,在欢闹的晚会里,在欢乐的歌唱中,我们表现得是这么格格不入,像极了被抛弃了的人,像极了受伤的狼互舔伤口。也是在那一晚过后,唱歌的男孩离开了——悄无声息,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为什么走,唯一能留恋的仅有那一串串晶莹的泪珠……
  
  担任我们三年班主任的她,并没有教会我什么东西,甚至到现在了,我依然想不起她的名字。或许对于学生来说,记住一个人的长相比什么都要重要吧。
  
  小学毕业作文里,我这么描述她:
  
  我的朋友,长得丑,不爱笑,却放屁很大声,大大咧咧。
  
  我的朋友,温柔,善良,是个女孩子,却干着牛的活,仿佛她的精力永远用不完。
  
  我的朋友,没有男朋友,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但我们这群顽皮的捣蛋鬼却总喜欢绕着她转,陪她聊天陪她度过生日陪她走过艰难的岁月……
  
  我的朋友和我们分别的那天,我们不想哭出声,但总是忍不住,最后大家都哭得很丑。
  
  结尾一句:如果她七年后还没有结婚,我就回来娶她……
  
  这作文一上交后的第三天,我就被套下抄袭的名头而取消了作文成绩。我去询问后才知道,我们这班里竟然有十几个人的作文内容基本相同,尤其是最后一句。
  
  她当时也在场,躲在人群后面,我看见了她,她立刻掩着嘴转过身,我不知道她那时,是笑,还是哭……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一次看见她笑。
  
  1996年9月20日天气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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